简介:作为一个海洋强国,美国积极维护“基于法理的海洋体系”,这是其领导世界、主导国际体系意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立国开始,美国就努力影响海洋秩序制度化,伴随着国家力量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局势的持续演进,美国的角色逐渐发展为引领海洋秩序制度化,与此同时,出于维护本国利益的考虑,美国又游离于全球海洋秩序的法理安排之外。这一行为事实上存在着内在矛盾,也给全球海洋秩序的穗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主要采取以下路後来持续推进其充满矛盾的维护“基于法理的海洋体系”的理念:一是通过国内立法对国际规则产生示范效应;二是积极推动并试图主导国际海洋法会议;三是以海上力量为基础构建对己有利的海洋体系;四是实施“航行自由”极化应对海洋挑战;五是介入东亚海洋争端,对地区强国的崛起施加国际法理压力。系统性梳理美国维护“基于法理的海洋体系”的历史行为,有助于为中国参与构建更加合理、规范的海洋秩序提供经验和教训。
简介:二次大战以来,美国历届政府在对待经济安全的态度上,表现出既重视又不重视的矛盾现象:一方面,历任总统都明白无误地强调靠经济的规模和实力来作为美国的最后防线,认为一个有活力的国内经济是美国发挥全球领导作用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又较少使用经济安全一词。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经济安全长期处于从属地位,用美国外交政策专家罗赛蒂(J.A.Rosati)的话来说,就是属于“低级政策”之列;一方面,在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国际经济政策和国内经济政策时,常常用来达到经济安全目标,特别是不少对外经济政策本身就是典型的经济安全政策,另一方面,从来没有正式制订过一个系统和明确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这一矛盾现象是了解美国经济安全战略的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