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产权理论视角来考察雇员隐私保护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种种困局。笔者的分析表明,一味地"加强立法"来完善国家层面对公民隐私保护的立法路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雇员隐私困局。因为"加强立法"并不能在真实世界中实现清晰界定产权的社会效果,"加强立法"也未能促成以福利最大化为指向的科斯谈判得以顺利展开。在互联网时代,由于较高昂的产权界定成本的存在,隐私产权在真实世界中处于有待"二次分配"的状态。为破解雇员隐私保护困局,国家需要在科学认识互联网时代雇员隐私之特殊品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劳资双方的实践智慧,通过鼓励、识别和确认微观层面的有关雇员产权的"二次分配"的新方式、新方法,来实现对雇员隐私保护的优化。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国家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工作、公证工作等不同层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为新时期公证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指南。公证工作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肩负着服务改革发展、服务依法治国的重大历史使命。司法行政机关、公证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公证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公证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公证工作发展方向(一)立足大局,深刻认识公证工作新要求。公证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协调推进'四
简介:苛内媚外的法律文化在中国古已有之,绝非鸦片战争之后的产物,它与国家主权是否完整并没有直接关系。鸦片战争之前的清政府拥有完整主权,却在涉外活动中长期运用苛内媚外的手段处理问题,洪任辉案以及美国人亨特的著作都充分显示了这一点。苛内媚外法文化在清代登峰造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苛内媚外的法文化激化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在中国历史上影响十分恶劣,使国家与民族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以往的涉外法律史研究,比较重视涉外法律制度构建层面的研究,在涉外法律文化影响研究层面稍显不足。今天的法治社会建设应当以史为鉴,严防苛内媚外法文化的死灰复燃。
简介:股权是与物权并列的新型权利,二者在性质、公示及变动模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肯定"一股二卖"适用善意取得,但仅规定参照适用《物权法》第106条,造成该条的适用过于宽泛,股权的诸多特质往往被忽略。事实上,严格依循股权特质与善意取得法理,"一股二卖"中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形极为狭窄:一方面,股权变动应采行债权形式主义模式,这一模式下善意取得的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与此同时,在股权独特的双重公示制度下,任一公示形式都无法独立承担起准确表征股权的角色,难以满足善意取得的权利外观要求。另一方面,从构成要件上而言,股权应采动产善意之认定标准,要求受让人不知登记错误且非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并且须适用"诱因原则",充分考虑真实权利人的可归责性。结合前述公示形式、股权变动模式及公司法上的严格转让程序可知,后受让人要越过层层障碍来构成善意取得,着实困难。在现行法体系下,"一股二卖"乃至整个股权善意取得的范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
简介:学科史研究的价值在于更好地规划未来。在“两条线索、三个参数”这一新的学科史研究方法的指导下对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进行分析后发现,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为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是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一个缩影。1953年,西南政法大学首开行政法课程,行政法学科萌芽。1982年,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在全国率先开始了中国行政法学的探索。此后,该学科不断涌现出出色的学术成果。学科成员在完成科研任务的同时,也积极参与着行政法治的实践。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不仅在新中国成立后较早开设行政法课程,同时也是最早探索中国行政法学的学科建设的院校之一。建设者在进行行政法教学与科研的同时.也积极践行着行政法治理想。
简介:一般反避税条款的立法,应系用以补充税捐立法过程无意识的规范漏洞,而非作为稽征机关填补税法的结构性缺陷的借口,动辄援引一般反避税条款,进行大规模查税猎漏,很容易衍生架空税捐立法程序的结果。本文介绍台湾地区、日本及德国税捐规避防杜法制,其中台湾地区与德国设有一般反避税防杜条款,惟实际执行上前者较为积极,目本虽无一般反避税条款,然部分实务操作迂回透过民法通谋虚伪理论,否定税捐规避行为。本文认为,一般反避税立法的实践尺度,实寓有法律价值抉择的深刻意涵——“扩大实质课税来防堵刻意的规避安排,放宽税法规范密度,来维护稽征秩序”抑或“贯彻依法课税,保障对法律文字的合理信赖,遵循经验法则,不溢脱社会通常观念,同时敦促修正不合时宜的税法规定”。
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的要求。人民法院传统的执行模式已难以顺应时代发展需求,面临极大的挑战。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的指引下,司法执行体制的完善与发展引来了新的契机,司法执行制度的改革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为此,本刊特设立“司法执行制度改革的挑战与应对”专题,其主要内容:以执行财产全国联网查控为契机,顺应大数据时代法院执行发展趋势;我国参与分配制度一直扮演着准破产制度的功能,有必要使参与分配制度回归破解执行竞合的功能,并对参与分配制度申请条件做相应调整;基于我国国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和解形式了结,然而现行法律对执行和解并未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有必要深入分析执行和解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为今后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建立提供理论参考;非金钱给付义务案件的执行,当事人异议大,法院手段缺乏,实际执结率低,有必要完善迟延履行金制度;随着20I3年《公司法》的修订,造成了实务中如何实现对股东的追加执行,面临一定的困境,应当从规范股东追加执行的适用条件等诸方面入手,完善股东追加执行制度;为避免网络司法拍卖可能存在的缺陷和负面影响,应当对网络司法拍卖的信息管理和程序运行规则进行正确、合理的设置。这些文章的探讨,将有助于推进我国司法执行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简介: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并非一经实施即构成犯罪,而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实务中,一般只要能证明被告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就认定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导致该罪的犯罪圈被不当扩大,违背了刑罚谦抑原则。《刑法》第313条中"情节严重"是指"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而"无法执行"是指永久性执行障碍,包括部分无法执行。判断判决是否达到"无法执行"程度,应当坚持穷尽原则。
简介:2015年5月30日,六一儿童节前夕,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协同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妇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庆六一'牵手共成长、同奔中国梦'关爱留守儿童慰问联欢活动。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常密菊,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公证协会会长佘信群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愿小朋友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早日长成祖国的参天大树.'在常密菊的带领下,大家现场为留守儿童代表送上了书包、字典、文具、书籍等学习用品,并与他们结成爱心家庭,成为孩子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