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改进农业税收征管工作以适应税收后的需要显得尤为重要。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农业税收的征收执法主体是县、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五章第22条规定)。税改后,农业税及附加的征收执法主体已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中发[2000]7号)中明确指出:“农业税及附加统一由财政或税务部门直接征收”。这一通知已明确了农业税及附加的执法主体。乡镇干部不具备农业税的执法资格,不得直接征收。同时,由于税改后农业税及附加成倍增长,工作量将大大增加,再沿袭过去农业税收征管模式将很难适应税改后农业税征管工作的需要。为此,笔者就如何改进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浅见。
简介:摘要随着用电市场对供电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变电运行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变电运行培训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完善变电运行培训工作,提高变电运行人员的工作能力与业绩,加强变电站班组安全建设,是适应电网企业不断发展的要求。山西省电力公司平顺县供电公司变电工区面对人员结构由退伍军人、中专技校毕业生及近年来日益增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组成的复杂结构,面对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日益变化不断推陈出新的变电设备,将变电人员的培训工作列为工区极其重要的工作之一,并就如何分层次、全方位、与时俱进的做好变电人员的培训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积极采取相关配套培训措施,力争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做好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