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然"是卢梭思想的基石。秩序、人性与植物学,作为不同介质揭示"自然",呈现从上至下、普遍到特殊的谱系。卢梭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斯多亚学派的道德秩序顺承于自然秩序的观念,自然首要地显现为同一于神意的秩序,又作为潜在的理性和道德的秩序在人类身上外化,因而,人性的自然之善合乎自然秩序,作为现实道德秩序遵从的逻辑前提,指向天性固有的自由观念。其次,卢梭溯及原初状态的自然人,从自然法原则说明自然之善,并认为社会化进程导致自然秩序被打破,人丧失其纯一及自然的自由。而植物学提供了一个与纯粹自然交谈的场所,卢梭得以认识自身,体察存在的自足。在其中,自然引导个体顺应自然秩序及天性,趋向道德的自由。
简介:古典社会契约论是关于现代国家起源的一种理论学说。这种理论以自然状态为前提假设,预设了在此状态下的人类基于自然法而先天享有的自然权利。人类之所以最终选择创设政府,进入政治社会,根本原因在于相对于自然状态而言,政治社会能为他们权利的拥有和实现提供更为可靠的制度性保障。依此来看,权利保护实际上构成古典社会契约论的立足点和理论旨归,政府及其公共权力也只是因其对权利的保护才获得其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在于,公权力一旦形成,反过来又会构成对民众基本权利的潜在或直接威胁,换句话说,在公共权力与民众的基本权利之间天然地存在一种紧张关系。因此,如何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制约以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就成为古典契约论思想家们无法回避的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