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波斯纳法官的法经济学体系中,财富最大化原则和成本一收益分析是其核心概念和基本方法。本文基于但不限于波斯纳法官的这一演讲文本,以一种语境论的视野和尽量进入普通法司法实践的精神,分别从法经济学和法律的实用主义之间的关系如何、“财富最大化”原则的内在困境何在、单向度的法律经济学是否存在理论局限性以及中国法官是否需要远离实践性的和实用主义考量这四个看似独立但却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问题切入,深入探讨法律经济学中的一些重要学理问题。基于此,就解释复杂多变的中国问题而言,“拿来主义”式的理论移植效果肯定不佳。我们更需要一种从人与人、人与制度、制度与制度之间的互动出发,以个体的成本一收益分析为基础,以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为工具并以促进社会合作为目标的新法经济学。
简介:本文论证了英格兰和威尔士之所以拥有整个西欧相对最为严厉的性犯罪管理体系的原因。与西欧其他大多数国家选择更加包容的、治愈性的干预手段不同,英格兰和威尔士在对待性犯罪问题方面更类似于美国,采取的是以剥夺行为能力和定向管制为基础的、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排他性的和管理主义的刑罚政策。起初,有关上述对于性犯罪者风险的处理方法的不同、尤其是告示和审查方案方面的差异的论证,总是结合对其各自的“政策转移”理论学说和不同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解展开的。然而,事实上,这种刑罚政策上的差异实则应当归因于风险的社会和政治构成及其管理。风险可能会有专业意义上的、表面意义上的、道德上的、情感上的多样复杂的表现形式。而有观点认为,正是因为将代表了英国各个相关利益群体一一政府、媒体、公众和专业人士眼中的风险的诸多特点都整合在了一起,才使得风险被制度化为了一种处置危险的惩罚性的管理政策。
简介:1968年哈丁教授提出了“公地悲剧”这一概念,认为在公有产权制度下,多个权利持有者会依据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决策,导致公有资源被过度使用。1998年赫勒教授在其基础上提出“反公地悲剧”概念,认为当公共资源上产权过多,权利人相互制衡时,就会有资源虚置、效率低下的情况产生。“反公地悲剧”概念一经提出,便引发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内涵对产权理论、法经济学体系的完善、分析现实社会现象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反公地悲剧”和《困局经济学》是赫勒的代表作。本文拟以此为基础分析“反公地悲剧”理论研究的脉络及其发展,并简要分析该理论的缺陷及其在相关研究领域的贡献。
简介:根据WTO争端解决实践,GATT1994第3(4)条中"不低于待遇"的判定应适用"竞争条件标准",重点考察争议措施是否对进口产品在进口国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条件造成了不利影响,这体现了WTO自由贸易的基本理念,即将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最基本的手段。但市场失灵的存在以及技术法规对市场失灵的矫正功能决定了《TBT协定》第2(1)条中"不低于待遇"的判定不能完全直接沿用"竞争条件标准"。因此,上诉机构确立了"合法规制区分例外标准",即如果技术法规对进口产品造成的不利影响完全源于合法的规制区分,则该技术法规就没有违反《TBT协定》第2(1)条中的"不低于待遇"要求。这一标准在法律解释层面确认WTO成员方利用技术法规矫正市场失灵的正当性的同时,也对其作出了严格限制,以防止WTO成员方假借利用技术法规矫正市场失灵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