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自古以来探讨的一个话题,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理解和对待自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定位。近代以来,不论是黑格尔还是费尔巴哈,都没有意识到人类的实践活动将人与自然对立统一在一起,他们的抽象自然观中人与自然都是独立开来的,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片面认识,从而导致了工业文明时代社会发展的"生态缺位"。马克思的自然观坚持"现实的自然"的基本立场,科学地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本质,主张实践是中介,自然是前提,人与自然辩证互动,强调应辩证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我们应走出"抽象自然"的理论和实践困境,从"现实的自然"出发,理性地控制自然,做到人与自然"共生"。同时,理性地反思传统的发展理念所带来的生态影响,重新审视旧工业文明时期唯经济利益至上发展观的片面性,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进行文明发展的价值重塑,才能从"生态缺位"走向"生态自觉",并通过构建环保型的生产体系、选择生态化的技术、建立低碳节约的生活方式等"实践觉悟",切实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实现人类发展与保护自然的双赢。
简介:环境美德伦理学是近年来在环境伦理学理论研究与理论建构过程中逐渐兴起的一个新的理论形态和研究热点,它在摆脱或规避传统环境伦理学理论局限和困境的同时,同样面临着来自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双向质疑和批评.概括起来,这些质疑和批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环境美德在环境保护的实践层面缺乏具体而明确的指导性;其二,环境美德在应对和解决环境问题时存在效力上的局限性;其三,环境美德伦理学具有“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倾向.环境美德伦理学的存在与发展必然要求对这些质疑和批评予以客观全面的分析和积极充分的回应.首先,环境美德伦理学的理论重心和使命在于为环境保护提供伦理依据和道德理由,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为环境保护提供具体而明确的行为指导已经超出其能力范围.其次,环境美德伦理学对于人类环境美德的关注和重视是从根本上抓住了环境问题的实质,对于应对和解决环境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积极的实践意义.最后,环境美德伦理学从根本上区别于人类中心主义,它是将环境保护纳入人类对自身德性的至善追求之中,而并非将其视为某种利益的实现途径.而且“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的划分方式本身就是西方形而上学的单向度思维方式的产物,是应当被摒弃的.环境美德伦理学突破了这种非此即彼的“中心主义”理论立场,是实现人与自然走向和谐统一的理论表达和尝试,它与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