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2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新《保险法》的实施将对促进我国保险业快速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新《保险法》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发展;以开放促发展;以监管促发展,学习和贯彻新《保险法》,一要确定保险监管部门作用的边界,依法确定保险监管部门职能,遵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参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对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重新定位;二要明确保险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能要从无限职能转向有限职能;三要在保险监管部门职能调整中,加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组织的管理和自律职能,对原有的部分监管职能要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经营主体,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简介:在产业经济学的研究框架下,采用2012—2014年我国所有财险公司的数据对Translog生产函数的参数进行估计,分析我国财险市场中的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模型以各险种的保费收入或保险赔付作为公司的产出,以租金和工资作为要素投入,以手续费与佣金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等作为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模型结果显示,以保费收入度量财险公司的产出时,资产规模在30亿元以上的大中型财险公司规模不经济,而小型财险公司规模经济;以保险赔付度量财险公司的产出时,除2013年的大中型财险公司的结果以外,各财险公司的样本数据均出现了规模经济。本文结果还显示,同时开展多项业务一般具有范围效应。
简介: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债券发行人或金融交易对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完全履约致使金融机构,投资人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涉及贷款发放,债券投资,表外业务,衍生金融工具等多种金融活动,如果金融机构不能按期足额收回金融合同约定的现金流,那么对金属机构来讲就面临着信用风险,随着金融创新的进程不断加快和金融业的迅猛发展,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新的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迅速增加,金融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机构的并购,破产,重组事件蔓延全球,金融实业界面临着更大的信用风险挑战,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面临着如何更有效监管信用风险的挑战,因而对信用风险的监测,评价与管理越来越重要,于是近年来金融界一方面对传统的信用风险评价方法不断改进翻新,一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崭新的信用风险评价方法和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