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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以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及金融体系予以国际层面的研究,以人民币加入SDR为例来诠释中国导向下的国际经验嬗变问题;以中国叫停"熔断机制"为例诠释中国导向下的国际经验转化问题。以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内容作为开展国内层面研究的对象,金融市场是决定中国经济继续中高速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金融监管当局经常混淆管制和监管的界限,习惯于事前管制,而忽视事中或事后监管。金融监管必须回应市场,形成风险应对型的监管格局。金融市场的整体性、金融资源的流动性急需克服监管模式的部门化和碎片化,在机制设计方面注重信息均衡和有效激励,注重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两个方面,避免机构监管的板块化,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作用,明确承担宏观审慎职能。

  • 标签: 特别提款权(SDR)——熔断机制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市场
  • 简介:机票超售规则有其市场基础,不仅能够降低航空公司空座率而且能够在不提高票价的基础上赋予乘客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是这一国际惯例在国内市场却面临困境。比较国内外航空客运市场针对超售问题的不同做法,发现消费者和航空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法律责任设置模糊等问题可能是造成困境的原因。构建国内航空市场互助联盟和信息披露机制或许有助于解决问题,但是航空公司集体行动的困境阻碍这一互助联盟的建立,延误损害赔偿责任的设置可以为航空公司建立互助联盟提供激励,任意性条款的确立具有强制信息披露的效果。

  • 标签: 机票超售 集体行动 延误损害赔偿 任意性条款
  • 简介:由于保险公司的介入,传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转变为三维的风险分散和损害转移关系。在大众市场勃兴的过程中,侵权责任El益扩张,侵权范围不断扩大。在责任保险长尾效应的作用下,权利救济请求频率、损害赔偿数额、侵权责任规则、侵权行为判断标准的不确定性使保险人在资本需求、成本消耗和保险定价等方面出现预测错误,进而导致责任保险市场在紧缩市场与疲软市场交替的承保周期中徘徊。由于侵权法不确定性的泛滥与保险人的预测失误,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历了一场影响巨大的责任保险危机。为了减少侵权责任体系中的不确定性,恢复责任保险市场的盈利,保险产业推动了以限制侵权责任、减少侵权赔偿数额为中心的侵权法改革。通过分析美国各州侵权立法改革措施,可以发现,侵权法改革有助于保险市场从责任保险危机中恢复并逐渐实现盈利,但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并不能仅靠侵权法改革,还需保险公司在承保、经营和理赔等各个环节减少不确定性。

  • 标签: 侵权责任 不确定性 承保周期 责任保险危机 侵权法改革
  • 简介:中国仲裁的发展,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仲裁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仲裁能否融入市场经济,取决于仲裁是否和市场经济具有契合性。仲裁与市场经济的天然契合性体现在仲裁本身具有强烈的经济属性。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下,仲裁的商品属性和产业属性已越来越明显地显现,经济属性已成为仲裁的另一个内在特性。中国仲裁业的发展,有赖于人们对仲裁经济属性的更深刻认知与把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仲裁商品服务市场,引进先进的专业服务市场营销观念,从而整体上提升中国仲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 标签: 仲裁 仲裁服务商品 仲裁服务市场 商品属性 产业属性 市场营销
  • 简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内外资的交流,同时也提升了对律师服务市场的需求,尤其是跨法域案件的频出迫切要求在自贸区内开放律师服务市场,降低外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进入中国市场的准入门槛,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律师服务市场准入有很大的限制,因此建议在自贸区试点完善律师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机制,设立合伙型联营律所,逐步采纳公司化运营模式,制定规范律师服务市场的配套实施细则,从而深化改革自贸区律师服务市场.

  • 标签: 自贸试验区 律师服务 扩大市场准入条件
  • 简介:<正>一、网络时代与即时通讯网络时代的到来催生并带动了作为新经济之一的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外部性是其最为重要的特征,这为以网络为物质平台产业的反垄断提出了新的课题。反垄断法究竟如何对待以网络平台为基础的市场,该如何判定和规制具有不同于传统市场特点的新产业的垄断行为都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探讨以网络为平台的即时通讯产业的反垄断问题对于回答上述问题具有重大的价值。

  • 标签: 即时通讯 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问题 网络电话 网络外部性 市场均衡
  • 简介:<正>目次:一、问题二、商业交易服务法的两项课题(一)商业交易服务法的构造(二)商业交易服务法中的民法典(三)对商业交易服务法两项课题的探究三、英美法系businesslaw变迁(一)英美法系businesslaw谱系(二)DBJ版商业交易服务法的系统设计前后(三)1980年之后的businesslaw四、日本商业交易服务法的系统设计(一)商业交易服务法与民法典的关系(二)作为商业交易服务法构成要素的"基本问题"

  • 标签: 商业交易服务法 系统设计 基本问题 民法典
  • 简介: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是市场主体基本的经济权利和宪政基础,具体包括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产、供、销、人、财、物及其他权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让市场主体充分享有经营自主权,公权力对保障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具有重要意义。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在防止市场主体滥用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也应防止公权力的扩张对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侵害。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结合现行的经济法律制度,依照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之'法不禁止即可为'与政府干预'法不授权即禁止'的原则构建市场主体利益平衡机制。

  • 标签: 负面清单 市场主体 经营自主权 公权力
  • 简介:目次一、问题、对象与观点二、价值判断:互联网垄断与反垄断法目标(一)前提:"垄断"概念的厘清(二)互联网垄断与技术创新、消费者福利三、规范分析: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认定难题(一)相关市场的边界模糊(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困境(三)滥用行为构成及其可罚性四、反垄断执法方式回应:执法谦抑(一)勿以反垄断取代行业监管(二)温和的反垄断执法方式

  • 标签: 互联网行业垄断 反垄断法 市场支配地位滥用 执法谦抑
  • 简介:竞争法就是市场秩序规制法,也是市场主体竞争权益的保护法.对公平竞争权的保护和侵权规制就是在维持公平竞争的秩序,是竞争规则的核心内容.在制度建设层面上,以统一的竞争法典模式构筑我国的竞争法,确立适度自由、实质公平和整体效率优先的法律原则,规定广义而科学的反竞争行为内容,并设立统一的竞争执法机构保障竞争法的实施更利于实现立法目的.

  • 标签: 市场主体 立法模式 反竞争行为 竞争执法机构
  • 简介:<正>引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与WTO多边贸易谈判遥相呼应的是各国竞相兴起制定或改进竞争法体系的立法浪潮。据统计,截止到2002年,全球已经有90多个国家拥有了自己的反垄断法,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各成员都拥有自己独立的国内竞争法体系,发展中国家在竞争法制定上的大步跟进则更是全球竞争法发展浪潮中的亮点。在WTO以及以欧洲联盟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为代表的地区性贸易法体系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于竞争法的制度需求也同样呈现出日益攀升之势。

  • 标签: 国际竞争法 全球市场一体化 跨国公司 国际贸易法 竞争行为 发展中国家
  • 简介:网络支付服务平台同时拥有消费者端和商户端的消费者,商户对信用卡支付服务的需求取决于有多少消费者将采取信用卡进行支付,消费者对信用卡的需求也取决于有多少商户愿意接受信用卡支付。信用卡网络支付服务市场是典型的双边市场。在涉及双边市场主体的反垄断案件中,主要的难点在于双边市场主体的相关市场界定。基于单一市场中消费者剩余需求的SSNIP测算法在对双边市场的相关市场界定时,往往具有先天的不足。改进的临界损失法界定双边市场的方法更好体现一边市场提价后,对另一边市场需求的联动影响,测算结果更具有可靠性,属于目前测算双边市场的相关市场最优的办法。

  • 标签: 支付行业 双边市场 网络外部性 相关市场界定 市场支配力
  • 简介: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下称""),对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根本指导性意义,是我们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纲领性文件.中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提高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和检察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标签: 法律监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法治环境 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 简介:对商业标识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既符合该法法益保护的传统禀性,也是对商标法保护法定主义的有益补充。《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此次修订时可以考虑引入'商业标识'的概念,并以此为依托来构建整个市场混淆行为规制框架,这对构建商业标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送审稿》第5条对'商业标识'的引入正是实践此种理念的具体表现。但是,审订中的《修订草案》却改变了此种规定,仍然延续了现行法以列举具体标识为中心的保护方式,这并不当然构成一种进步。《送审稿》第5条和《修订草案》第6条的内容仍然值得商榷,需要进一步对注册商标保护进行知名性条件限定、在市场混淆规制条款中规定不构成混淆的例外情形及对个别立法措辞进行准确表达,以实现条文的完善。

  • 标签: 商业标识 市场混淆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草案送审稿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