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随着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成熟与发展,深度学习技术及其影响也引发了教育研究者的反思,并使得教育领域的“深度学习”再次成为研究热点。基于此,本文提出“深度学习推进者”教师新角色,基于对深度学习理论的理解,从角色关系互动展开系统研究与论述,以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并落实“深度学习推进者”这一新角色。
简介:摘要:人工智能在各个行业和领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教育领域也被广泛地开发和应用。作为学前教育阶段的教师,对人工智能有着不同的认识和态度,存在消极对待和作用扩大化两个误区。应正确认识和发挥人工智能在学前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辅助作用,客观看待自身在学前教育教学中的角色定位,不断地学习提高自己,以适应人工智能时代对学前教育教师的要求。
简介:摘要:面对人工智能时代教育领域的种种变革,教师必须重新思考自身角色并结合人工智能时代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针对性地探寻人工智能时代教师的发展路径,在教学实践中回归育人使命,实现自身角色的重塑与超越。
简介:摘要从人脑科学和现代心理学分析,人类的认知主要还是通过学习和试错中完成。观看这几年人工智能发展,也是这样我们周围的事物正变得越来越智能。从汽车到智能手机,到个人数字助理,甚至包括机器人。我们不只是在讲每天层出不穷的、突破性的新功能。更重要的是,设备、计算机和机器都在聪明地执行任务。
简介:摘要:“人工智能”科幻片具有相似的情节模式和类型角色。从情节模式上来说,它们时常围绕着人类和人工智能之间争夺地球的控制权;从角色分类上来说,人工智能被分为了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和超人工智能,这三种人工智能在诸多电影当中都有非常生动的描绘和体现。
简介:摘要: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通过海量数据收集、分析和建模,不依赖人类事前编程即可自主习得创造能力,已在艺术科学等领域广泛应用,但其数据输入阶段的复制行为可能引发著作权侵权风险。为了维持利益平衡,促进技术发展,有必要将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行为判定为合理使用。影响判定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使用性质和目的、对原作品潜在市场利益的影响。完善我国的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合理使用判定规则,或是可以通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明确新的合理使用情形;或是可以细化合理使用一般条款,在三步检验法的基础上,设置以四要素标准为内容的司法解释,重点考量转换性使用和市场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