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浙江法院陽光司法指数新聞發佈會,我國首部以獨立、客觀身份從審務公開、立案庭審公開、裁判文書公開等5方面對法院進行測評的報告由中國社科院法研所發佈。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發佈《關於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要求人民法院全面推進審判流程信息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報告的公佈,《意見》和《規定》的出臺,無不顯示出中國正集中力量以司法公開推動法治中國發展。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將法治建設擺在更重要的位置,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實現這一目標,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司法公開無疑是一條重要路徑。本期特選取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劉樹德的文章,深入分析司法公開在中國的相關規範和實踐。
简介:检察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初步的理论框架已经构建,独立性日渐突出,但学科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在大力建设的过程中,必将继续得到重视。检察权的研究在检察学研究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是检察学研究的重点和出发点,法律监督制度也是我国检察理论研究长期关注的重点。随着劳动教养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深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程序的规范,如何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也必将成为检察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当然,检察改革是检察发展的主旋律,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符合检察发展规律的工作机制和体制,相关的理论研究必不可缺。
简介:刑法修辞学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增强自身的解释力,并通过说服、论辩而取得客观性与主体间性。修辞的运用可以使刑法学家在建构理论之时,能够在法官、刑法学家和受众之间找到一个大致可以接受的理论方案,使刑法学家说着晦涩的行话、法官自行其是、民众茫然应对的尴尬局面得以自行消解,从而使刑法理论的解释力、司法判断的可接受性、民众对刑法规范的自愿认同成为了一种可能。当然。现代刑法学还应重视修辞学在立法语言选择与刑法解释中的具体运用,即不仅重视刑法立法语言的明确性,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言表述,而且还需要把可接受性作为判定刑法解释是否达到目的。从而是否合法的终极性标准。
简介:本文主要涉及三个内容:第一,法律经济分析是法律实用主义研究方法的一个分支。一个国家的法律职业群体和学者在使用经济分析时,必须要考虑其制度结构和法律文化是否能容纳这种方法;第二,经济学的面目可能是可怕的,可能令人心生畏惧,但同时它也可能是使法律变得更为清晰、更符合直觉的有效工具;第三,作者目前关注的两个法律经济学问题:司法行为的实证分析,以及,世界经济危机和经济分析(包括法律经济分析)的失败。
简介:西周封建制是以宗法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套政治制度,它的核心是血缘关系,这套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政治制度维持了四百余年,最终在猿狁的手中宣告终结。周平王迁都于洛以后,历史遂进入东周的格局,质子制度即于此时发端。质子制度是国与国之间以交换身份矜贵的人员为质,表示信任的一种行为。而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它与继嗣制度渐渐发生了关系,周代本身以嫡长子继承制为主,诸侯国大抵亦如此,交质行为则使一种以功劳为准的继嗣关系得以出现。王位继承人本来仅凭血缘关系就可以确定自己是否为适格的继嗣人,而质子制度则让交质关系进入到继嗣关系当中来:衡量一名王位继承人是否是适格的继嗣人,不仅要看他的血缘,还要看他是否曾经出质,是否有功于母国。这意味着继嗣的核心准则有从血缘向功劳转移的趋势。周代继嗣原则的这种变化,其背后是卿大夫作为武力阶层的兴起。为了干预上层政治,卿大夫往往会支持非嫡长子的王子继承诸侯王位,而质子制度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干预继嗣的工具。本文即试图勾勒出质子制度从一种表示信任的行为变为与继嗣密切相关的政治行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