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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结果
  • 简介:居委会工作的核心是人,如何把居民组织起来,以自治的方式来解决社区公共事务;业委会工作的核心是钱,如何合理地支配小区的公共资金,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居委会工作要讲人情味,让生活其间的人感受到社区共同体的存在;业委会的工作要讲规则程序,分清楚业主的个体利益和小区的共同利益。

  • 标签: 社区管理 业委会 社区公共事务 公共资金 正当权益 共同利益
  • 简介:运动式治理与治理制度化是我国的社会治理反复摇摆、纠结的悖论式命题。从现有的实践来看,一旦一种运动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社会治理者就会审时度势进行策略变化。这导致治理制度化的程度始终受制于运动式治理的政治表达和短期目标的实现。只有当执政者无法单纯依靠强制来维系治理权力的有效性,转而需要借助法律媒介获得普遍化的合法性效力时,法院才有可能完成由“刀把子”向“裁判者”的功能转换。

  • 标签: 政治动员 弥散性惩罚 科层制 常态社会 合法性
  • 简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一个内涵深刻、意义深广的重大论断,需要我们悉心思考、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历了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的当代中国第一次法律革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持续到当下的当代中国第二次法律革命,形成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其确定的内在目标,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当代中国伟大社会变革进程的法权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托;务实主义的法治改革路径:国家法治与区域法治的协调发展;中国法治国情条件的深刻反映。在当代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要确立中国法治发展在全球法治发展进程中的自主地位.坚定地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条件的自主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标签: 中国特色 法治道路 历史进程 基本目标 逻辑特征
  • 简介:随着所应对的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的日益复杂,联合国安理会开始在决议中创设具有普遍性的新的国际法规则,即决议造法。基于《联合国宪章》中部分规定的“隐含的授权”,以及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客观需要,安理会既有的决议造法实践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应当得到肯定。但是,由于安理会决议造法本身与国际法基本制度相悖,并且,国际法院亦无法通过司法审查对其进行必要的制约,因此,安理会决议造法并不得任意地进行,而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

  • 标签: 联合国安理会 决议造法 《联合国宪章》 国际法基本制度 国际法院
  • 简介:12月8日下午,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举行钦南区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成立大会,并召开了第一届会员大会。检察长罗乐当选钦南区检察官文联第一届理事会主席。大会表决通过了《钦南区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章程》《第一届钦南区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选举办法》。

  • 标签: 文学艺术 钦南区 检察官 联合会 成立大会 会员大会
  • 简介:国际法缺失对国际海运危险物在海运阶段的有效管制,危险物越界转移对有关沿海国的海域环境构成严重的潜在损害威胁。由于欠缺早期和实时的情报资料,各国的海洋环境损害应急程序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和低效性。基于现有的环境和海事法制以及最佳可用技术和实践,探讨在港口国监督体系内针对这类危险物及其载运船舶,建立起包括"事先知情—实时报告和连续跟踪—应急预警"在内的联合海上监视机制。

  • 标签: 国际海运危险物 联合海上监视机制 港口国监督体系
  • 简介:安理会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主要机关,肩负着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要职责,并在《联合国宪章》的授权下享有许多重要的权力。近年来的实践似乎表明,安理会权力的行使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越了《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任何权力都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作为安理会权力来源的《联合国宪章》在宗旨和原则、条文的具体规定方面均对安理会权力有明确的限制。此外,从安理会行动的目的及其嗣后实践的角度也能分析出《宪章》隐含着对安理会权力的限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关于条约解释的规则为解释《宪章》对安理会权力的限制提供了另一种视角。但是,单纯使用一种或某种解释规则在个案中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未能奏效,在《宪章》下对安理会权力的整体解释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总的来说是取决于集体安全环境变动的需要和国际法律秩序的要求。

  • 标签: 安理会 联合国宪章 权力限制 条约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