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引言1本准则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2本准则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定义3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基本要求4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5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求证客户授意的评估价值。6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谨慎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与
简介:一、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含义由于企业所有者、税务和管理者要求财务报告正确反映企业的收益状况,使资产负债表采用了收益和成本费用配比的原则,只要是支出的费用都要摊入成本,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是还没有摊入成本的支出部分。因而财务报表中资产计量的会计基础是以所费原则为主,辅以经济资源原则。即资产是预付资金,没有付出就没有资产。因此,财务报告在资产揭示上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只有投资才能形成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而且只能以投资额来计量资产的金额。这样一来根据所费原则,有些不是企业直接付出而形成的资产就得不到正确揭示。例如,企业长期经营而形成的商誉,在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是不被列示的。二是只要是企业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