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法治中国的进步,中国各领域的司法制度逐步发展和完善,但在行政诉讼撤诉中存在相当比例的官民不良博弈问题。此类案件撤诉比例相当高,并且背后的撤诉原因呈现出多样化以及主体身份的复杂性。这种不良博弈会导致公共利益在司法协商博弈过程中的私人分割,同时也不利于社会舆论的评价与监督,甚至导致法院审理提供的平台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对等,从而影响到司法的公信力。因此在对待这类案件时,需要处理好其中存在的公民的非理性诉求,同时也要防止公权力机关对司法诉讼的干预,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完善司法机关撤诉审查制度,切实维护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制度,从而真正全方位解决行政诉讼撤诉中存在的不良博弈问题。
简介:第一条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简介:"认罪"、"认罚"与"从宽"是刑事诉讼中的基础概念,但并未随着相关制度试点的展开而获得足够重视。切入刑事速裁程序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对相关文本进行教义学分析可知:认罪的构造兼具"理解"与"作出"之要件,外化为"心素"与"体素"之要素,被告人在审判阶段作出并由法官裁断的是"法律意义上的认罪",有别于"自然意义上的认罪"。认罚是对可能判处之刑罚的认同,包含法定与酌定两种形式,前者是启动特定程序的必要条件,后者是被告人悔罪意愿的具体表现。但认罚不具有使被告人被从宽处罚或者阻却其上诉的绝对效力。从宽分为实体性从宽与程序性从宽两种模式。撤销案件、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减少审前羁押期限等从宽形式均具有存在的正当性。从宽模式目前正处于开放发展的状态。法教义学研究结论表明,"认罪"、"认罚"与"从宽"蕴含着未被发现的丰富学理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