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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但是如果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实施了刑法未明文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金融诈骗中所规定的客观行为,(二)对非法占有目的这一金融诈骗的必要条件未作规定是立法技术在刑法立法中的运用刑法之所以对大部分金融诈骗在法条上未规定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按照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客观行为就可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 标签: 目的研究 诈骗罪非法占有 金融诈骗罪
  • 简介:97’刑法改变了用诈骗“包办”所有诈欺类行为的立法技术。将部分涉金融的诈骗犯罪单独设置一节。然而,同样是金融领域的诈骗犯罪,刑法却仅在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以及恶意透支中明确规定了“非法占有目的”。即使如此,“非法占有目的”该是所有金融诈骗共有的主观超过要素,其中,除了信用证诈骗中的“骗取信用证”是短缩的二行为犯。其他类型均是断绝的结果犯。对于主观的超过要素,单纯使用司法推定的方法过于单薄与粗糙,文章通过“三破除,一反思,一肯定”的方式,提出证明“非法占有目的”需要“综合治理”。

  • 标签: 非法占有 非法占用 主观超过要素 司法 推定
  • 简介:金融诈骗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其目的不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也不需要额外的证明;只要证明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存在,就可以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在。此外,多数的金融诈骗属于非法定的目的犯,而非法定目的犯的概念也有予以承认的必要。但是,必须正视主观要素证明难的问题,坚持以法定目的犯为原则、以非法定目的犯为例外的方针。

  • 标签: 金融诈骗罪 非法占有 目的
  • 简介:故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可从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积极行为、合同不能履行的真正原因、造成损失的真正原因三个方面来判断,  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犯罪目的 目的探析
  • 简介:一、现行判断标准存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金融诈骗的判断标准主要以结果作为判断标准,笔者将其称之为结果型判断标准。这一判断标准存在的问题如下:

  • 标签: 判断标准 金融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司法实践
  • 简介:关于合同诈骗中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不论在理论界还是实践中都存在一定的分歧。合同诈骗属于“取得型犯罪”,非法占有目的作为行为人的犯罪主观方面,其产生的时间影响甚至决定着合同诈骗罪与非、此与彼的认定。准确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应该以刑法中的相关基本原则为遵循,避免陷入认识误区并应结合合同诈骗的特点合理选取判断参照点。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产生时间 判断
  • 简介:【摘要】诈骗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永久剥夺他人对财物的占有。作为诈骗成立构成要件要素的非法占有目的本身具有隐形性,犯罪嫌疑人也常不承认自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使得实务中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常充满争议。在正确认识非法占有目的具有永久剥夺意思和支配意思这一内容的基础上,通过目的与行为同时存在原则、目的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准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于诈骗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具有重要的义。【关键词】诈骗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一、诈骗非法占有目的”要素的体系定位关于诈骗非法占有目的,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种是明确规定诈骗犯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德国刑法第263条明确规定,诈骗必须具有“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获得不法财产利益”。[1]意大利刑法第146条也规定,诈骗必须“为自己或其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并且使他人遭受损害”。[2]据此,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犯罪的主观超过要素[3]。另一种立法例是没有明确规定诈骗犯罪必须出于某种特定目的,如俄罗斯、日本等国刑法。但通说认为诈骗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标签: 刑法解读 司法认定 目的要素
  • 简介:合同诈骗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于案件的定性具有重大影响,理论界及实务界对此也有多种观点,莫衷一是。合同诈骗非法占有目的只能产生于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行为人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人签订合同后、财物交付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诈骗;行为人签订合同及财物交付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侵占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侵占罪 诈骗罪
  • 简介:关于合同诈骗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在刑法理论界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合同诈骗的成立没有影响,即以合同签订为参照点确定的“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合同诈骗的成立不具有决定意义.合同诈骗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可以产生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也可以产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 标签: 非法占有目的 合同诈骗罪 产生时间 合同签订 合同履行 理论界
  • 简介: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犯罪,  (一)金融诈骗的构成一般应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对金融诈骗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构成要件

  • 标签: 中的地位 构成要件 目的金融
  • 简介:金融诈骗是1995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犯罪的决定》中首先予以规定的。1997年新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章中,专门设立了金融诈骗。但是金融诈骗在理论界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必要说”与“不要说”之争,这些争论必然会反映到司法实践中来。随着司法实践的步步深入,最高人民法院对理论界的争论作出了积极反映,认同了“必要说”。2001年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中明确指出,金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这一决定,使得在司法界认定金融犯罪主观目的方面的不统一局面暂时得以结束。

  • 标签: 金融诈骗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修改建议 局限性 “非法占有目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简介: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最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上的占有与民法上的占有具有本质的区别。刑法上的占有不同于占用,与毁坏则有一定的交叉关系。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结合及综合评判的评价方法,并结合主体资格、履行能力、担保能力、履行情况、处置财物的方式、违约后的行为、高风险经营行为有无实际保障等具体评价标准,结合案情具体分析,不能仅仅凭借某一或某几种情形轻率地得出结论。

  • 标签: 合同诈骗 合同欺诈 非法占有
  • 简介:合同诈骗作为一种典型的目的犯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要素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的原因,在于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理论内涵理解的多元化以及司法实践推定标准的欠缺.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需要结合全案事实进行刑事推定,具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所列举的五种客观情形,并不能直接认定行为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由“客观”向“主观”的危险跳跃不仅要符合一般的经验法则,还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全面、综合地考量.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刑事推定
  • 简介:集资诈骗符合主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普通诈骗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同时,客观方面又具有非法集资的特征,势必导致一般认定普通诈骗犯罪的推定方法不适用的问题。为此应当做到:一是严格坚持证据客观主义,把握证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二是坚持入客观主义,改变机械适用结果为先,而转为行为优先;三是规范程序适用这类司法推定主观的非法占有

  • 标签: 集资诈骗行为 非法占有目的 司法推定 刑法规制
  • 简介:近年来诈骗类犯罪中,司法机关面临的最大难点就是如何认定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是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一种抽象无形的心理状态。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需要对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在客观上的表现进行综合性的认定判断。既不能单纯地根据刑法所列举的几种外在情形对行为人客观归罪,也不能仅根据当事人的口供或陈述主观定罪,而应综合、全面地考量各种主客观因素,推断其主观意图。

  • 标签: 实务认定 犯罪非法占有 目的实务
  • 简介:作为主观违法要素和责任要素,对于诈骗类犯罪的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一直都是司法实践和学术理论研究中争议不断的问题。立足于日本大陆法系刑法学理论,对于财产犯罪中的盗窃诈骗乃至抢劫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必须兼具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缺一不可。依据诈骗类犯罪的构造原理,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必须产生于处分人处分财物之前,而不能超越处分行为的基准点。

  • 标签: 非法占有目的 排除意思 利用意思 事实推定
  • 简介:持该说的论者认为金融诈骗犯罪的主观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意图非法改变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行为人意图将金融资金据为己有的、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固然可以构成犯罪,只想从骗得的金融资金中获取利益的行为人虽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标签: 中非法占有 犯罪中 目的析
  • 简介:如何理解刑法中“非法占有目的”,理论上众说纷纭。作者认为,刑法中的“非法占有”应是对他人财产所有权的全面侵害。在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时,应将刑法上的占有与民法上的占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非法占用等概念严格区别,并结合行为的方式、行为的后果、对财物的处分等情况综合分析。

  • 标签: 中国 刑法 “非法占有” 财产所有权 法律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