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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证券市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对企业还是投资者都具有战略意义。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壮大、品种的迅速增多,证券欺诈现象屡见不鲜。我国以自然人为主力的投资者结构,决定了投资者个体与上市公司之问力量对比的悬殊,因此,在证券诉讼领域必须要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完善代表人诉讼形式,使投资者们能够相互助力,共同实现权益损害的民事救济。立足于我国证券诉讼制度的现状,分析其缺陷与不足,通过对美国证券集团诉讼的借鉴,提出完善我国证券诉讼制度的建议,希望通过逐步加强和完善对我国投资者的司法保护,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

  • 标签: 证券集团诉讼 代表人诉讼 选择退出
  • 简介:原告(受害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一个方便自己诉讼的法院起诉,直接以诉讼代表人的身份代表众多的投资者提起诉讼,法院最后的判决、裁定将对诉讼代表人和所代表的全体当事人即所有参加登记的投资者有效

  • 标签: 证券赔偿 诉讼浅析 赔偿诉讼
  • 简介:中国股市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不充分人所俱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犯,既要在实体法上赋予其必要的权利,还要在程序法上为其设定权利救济的司法手段.昔日的刑事制裁、行政监管已不足以有效的规制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欺诈行为.在赋予证券投资者民事实体权利的同时,开辟其寻求法定救济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毋庸质疑,但证券民事诉讼毕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诉讼,它在具体内容上应该有自己独有的特色,应该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进行制度上的设计.本文作者正是从诉讼法的角度来论证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来有效的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

  • 标签: 证券民事赔偿机制 诉讼法 诉讼制度 刑事制裁 实体权利 设定权
  • 简介: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存在被滥用的可能。能否建立起合理的制约机制,是引人证券集团诉讼的必要前提,并事关该制度的成败。证券集团诉讼的制约机制包括:证券集团诉讼程序的提起和确认,领头原告和集团律师的选任,对和解程序的约束和对集团律师的约束。

  • 标签: 证券 集团诉讼 滥用 制约
  • 简介:我国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情形多,维权成本高,证券纠纷问题更多,表现为中小证券投资者诉权保障缺失、诉讼难度大、维权途径单一、程序失当等。证券侵权诉讼具有其特征,如起诉条件简化性、管辖具有特殊性、举证责任倒置性、代表人诉讼属性、证券专业性、保全措施审慎性等。建立我国证券侵权诉讼特别程序,要进一步确认和充分保障原告证券侵权诉权、明确证券侵权诉讼实行集中管辖原则、实行证券诉讼原告举证责任倒置制度、适时适用代表人诉讼形式、立法规制和理顺证券诉讼与仲裁的关系等。

  • 标签: 证券侵权诉讼 证券投资者 维权 诉讼程序
  • 简介:美国集团诉讼通过"声明退出"规则和胜诉酬金制度,来克服大规模侵权中原告的集体行动困境。证券集团诉讼既具有其一般特征,也呈现出独特问题,尤其是:美国现行和解与保险机制放大了其弊端,给予集团律师过度的激励,纵容了被告公司管理者的恶行,委托代理矛盾再度凸现。于是,填补投资者损害和惩戒阻却违法者两大目标双双落空,股东承受着因叠加效应而放大的损失,而在其间的分担,既无效率,又欠公平。反思迄今成效有限的改革举措,本文从不同层面提出了整体解决思路,其核心在于使集团诉讼重新"对抗"起来,并积极谋求私人诉讼与公共执法的配合。国情差异表明,上述一些主要问题在我国现阶段并不突出或有可能得到控制,"做小做实"的集团诉讼,有理由成为竞争性多元证券纠纷解决的选项之一。这意味着:投资者利益保护须以分散风险为前提,监管须与诉讼相济。

  • 标签: 集团诉讼 证券诉讼 公共执法 证券监管 胜诉酬金
  • 简介:【摘要】 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不仅破坏了证券市场秩序,也导致众多投资者遭受损失。2020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修改完善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新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的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制度基本具备了完整的构架。本文将对就我国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集体诉讼制度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方向进行分析探究。

  • 标签: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 集体诉讼 示范判决
  • 简介:因虚假陈述行为在证券市场所有侵权行为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以及其自身的特色,所以人民法院选择虚假陈述引起民事赔偿纠纷为突破口,采"主体--客体"的二元对称结构分析法来透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以信息披露制度为前提的虚假陈述经侵权行为法的评价后定位为特殊侵权行为,对其责任性质与方式、责任原则与范围、构成要件与举证责任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和现代社会纷争群体化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表现出设置起诉前置条件、明确管辖制度、代表人诉讼原告权利登记程序要件等以加强法官职权进行诉讼管理和适应实体法上的无过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需要采取证明责任倒置等以实现对抗主体之间平衡的双重特色.应进一步采取缓和权利登记程序要件、扩大代表人诉讼适用范围、引进团体诉讼诉讼担当制度、拓宽当事人适格范围、强化法院判决效力扩张、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等措施以完善救济机制和强化纠纷解决功能.同时要注意法律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纠纷解决体系的协调与衔接.

  • 标签: 虚假陈述 代表人诉讼 程序要件 纠纷解决 举证责任 诉讼机制
  • 简介:中小投资者作为我国证券市场最大比例的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根基,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则成为维护证券市场高效运行的关键。因其高比例、维权难的现状而引发关注。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依据国务院的有关政策设立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随着前置程序的取消、投服中心的设立和首例支持起诉的开庭,中小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寒冰正在消融。而违法主体较低的违法成本、中小投资者的弱势地位和赔偿诉讼的困难现状亟需投服中心的支持来解决。建议法院实现专业化,设立专门的证券法院或金融法院,同时成立专家库,为有关法律、金融问题出具专家意见。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建议投服中心实现专业化,使证据搜集更加完善和全面。建议立法机关在损失赔偿方面设立惩罚性赔偿,从而实现损失的全面赔偿和对于违法者的威慑功能。

  • 标签: 证券民事赔偿诉讼 投服中心 支持起诉
  • 简介: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大规模侵权事件频发,但由于行政监管和司法救济乏力,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很难获得有效的救济。增设对证券市场侵权者威慑力极强的退出制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在我国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行性。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建立退出制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环境和技术条件。同时,导致美国集团诉讼负面作用较大的因素,有的在我国并不存在,例如错综复杂的双重法院制度;有的在我国比较容易得到控制,例如巨额的律师费用和好讼的法律文化。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增设证券退出制集团诉讼的价值可能会远远大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其弊端则可能明显小于上述国家。

  • 标签: 集团诉讼 证券集团诉讼 加入制 退出制
  • 简介:由于我国《证券法》缺少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可以寻求的救济途径的规定,所以严重影响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热情。应对上述问题的思路应当是借鉴西方国家的诉讼担当制度,设立“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来进行团体诉讼,从而实现对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

  • 标签: 证券民事诉讼 代表人诉讼 诉讼担当 团体诉讼
  • 简介:文章以美国联邦证券法律体系中的涉外证券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为对象,从管辖权的“法律基础”与“合理依据”两方面着手,重点论述了联邦证券法下的级别管辖、一般管辖问题。同时,对美国1971年《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的相关规定及其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一定探讨。文章认为,对涉外证券立法严重滞后于相关实践的我国而言,美国在涉外证券管辖权方面的立法与实践,对我国相关制度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标签: 联邦证券法 第二次冲突法重述 管辖权
  • 简介:证券欺诈严重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然而行政监管并没有提供有效的约束。文章将对我国现有的证券欺诈诉讼制度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外经验,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完善我国证券欺诈诉讼制度。

  • 标签: 证券欺诈 政策建议 立法建议 诉讼代表人制度
  • 简介:<正>一、问题缘起:我国证券投资人保护之诉讼机制遭遇困境"证券投资人保护"一直以来都是证券法律研究永恒的主题。一般意义上的投资人,是指企业的债权人和上市公司的股东。而证券投资人则仅仅指上市公司的持股股东。近几年,我国物权法和新证券法对证券投资人权益的保护规定了一系列制度,拓展了有关投资人保护的规定,内容更详尽,保护更有效。然而,我

  • 标签: 诉讼机制 证券投资 证券法律 诉讼程序 代表人诉讼制度 群体诉讼
  • 简介:政府性监管是一种主导性的证券法律实施机制,但其内在缺陷不可忽视。在中国。尤其存在如下问题:繁复的事前管制流于形式,事后执法力度和明晰性不足,过大的行政权妨碍了市场自律机制发挥,偏离监管者中立本位,直接干涉市场运作。而其原因主要是:证券监管目标时常受到其他政策目的的影响,国有经济主体有较强的政治经济游说能力和抗拒监管执法的能力,监管者权力行使的受制约度和被问责度较低,掌控的市场资源却很多。作为一种针对性的平衡策略,证券民事诉讼的发起和处理机制都能相应地予以裨益。

  • 标签: 证券监管 证券民事诉讼 证券市场 证券法
  • 简介:在过去十几年中,由于我国诉讼机制的制度设置,投资者长期难以克服集体行动困境,高昂的维权成本使其对证券民事诉讼望而却步.此次《证券法》的修订无疑为修正投资者诉讼机制提供了契机,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模式,更是创新性地缓解了集体行动的困难.但是,参考我国台湾地区、美国的经验教训,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与诉讼的模式可能存在激励不足、独立性不足和诉讼能力不足三大隐忧.如若不能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国投资者保护机构诉讼机制的最终效果.因此,参考萨拉蒙合作模式的新治理理论,我们的投资者保护机构需要与政府合作治理,发挥各自的优势并努力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和志愿失灵的可能性,使政府集中于资金提供与信息监控、共享,而投保机构着力于以更强的内在行动力克服集体行动困境,不断促进投保机构诉讼的市场化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民事权益.

  • 标签: 投资者 保护证券 集团诉讼 共同诉讼 证券法
  • 简介:我国证券市场侵损投资者权益现象严重,投资者渴望通过诉讼维权。但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证券民事纠纷诉讼要有行政前置程序,明确证券纠纷不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这不仅导致证券投资者诉讼维权难度增大,且成本也过高。随着我国广大投资者维权的强烈呼唤和证券市场法制化发展的需要,有必要立即推出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建议我国从证券纠纷诉讼管辖、证券诉讼证据举证责任、简化证券诉讼程序等方面,尝试适当实施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以满足投资者维权之需求。

  • 标签: 证券市场 证券纠纷 代表人诉讼 证券投资者权益
  • 简介:证券民事侵权领域,相关司法解释虽然禁止以代表人诉讼形式立案,但实际上允许在审理中推选代表人。在近年我国证券群体诉讼实践中,共同点是以单一诉讼或共同诉讼立案,但在诉讼中均适用合并审理;这些案件,既有代表人出现,也有程度不同的统一裁判的努力与结局,其中的“东方电子案”,因其在起诉时人数不确定,法官依职权启动了合并审理,探索性适用典型诉讼,统一赔偿标准与结案方式,从而表现出与英国加入制集团诉讼更接近的特征,产生了较理想的审判效果,但其代表人与集团律师的缺失也使集团诉讼的制度功能受到限制。我国证券群体诉讼实践表明:集团诉讼证券民事侵权领域应尽快放行。

  • 标签: 证券民事侵权 群体诉讼 集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