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10月20日发出通知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通知称,为加强组织和领导,成立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是指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中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通知强调,按主体功能区对全国国土空间发展方向和要求进行定位,是在区域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五个统筹”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的重要保证。同时,该举措有利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11月3日,省人事厅厅长、编办主任苏仁华在全厅职工大会上谈到2001年全省人事编制工作时指出,根据五中全会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事编制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把开发人才资源作为人事编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人才素质,调整人才结构,大力引进人才,增加人才队伍总量。积极稳妥地实施市县乡机构改革,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尤其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乡土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人事计划管理、引智项目和外国专家管理、人事考试管理。修改完善“十五”人事人才规划、加快人才市场管理立法、加快继续教育立法、完成人才信息网络和人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