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位经济学家1998年2月提出修改宪法的意见,主张在宪法中写入“公有制经济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的条文。(见《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2月24日《非公有制经济呼唤修宪》)对此,笔者不敢苟同。那位经济学家认为,宪法中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已经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了。因此宪法应该明确肯定公有制和非公有制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经济制度的基础。他的理由有两条。一是,我们必须承认私有制的存在在现阶段有天然的合理性,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中,不能没有私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的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各种经济成分共同竞争的要求。二是,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它是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其主要特征是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势,要让它继续发挥优势必须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