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现有的电话资费模式以用户的通话时间和距离为计费标准。这种资费模式产生于电信网络资源稀缺、电信技术落后时期,其法理依据是电信网络的租赁物权。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资源严重过剩,特别是随着波分复用技术的发展,单根光纤可以同时传输的信息量远远超过实际需求,原有的电话资费模式所依据的租赁物权理论不再适用新技术条件下的电信网络环境。传统电话资费模式正阻碍着电信技术进步转化为社会的福利,电话资费改革势在必行。在新技术条件下,电信网络使用权表现出准物权属性。建立基于准物权理论的电信网络使用权许可制度,确立用户的电信网络接入权,是我国包月制电话资费改革的法理基础。
简介:(3)上网时间长短不同采用不同的资费水平策略,制定Internet业务资费应该考虑Internet业务的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Internet业务资费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大
简介: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两部委向各省市区通信管理局、发改委、物价局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