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消化内镜技术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深入到临床实践中,但也增添了更高的医院内感染风险。因为消化内窥镜是一种深入人体的医学检查工具,所以它很容易受到患者身上携带的细菌和病毒的感染。根据最新的研究结果,在内镜检查中,病毒的数量在10~1010cfu/mL之间,内镜检查可能会导致传播疾病的风险。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消化内镜引发的感染,必须在使用之前及之后进行全面的清洁与消毒。由于消化内镜的结构精致、管道结构复杂、材质独特,以及难以进行彻底的清洁,并且不能承受高温高压的消毒,因此,正确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对于预防和控制消化内镜相关的感染至关重要[3]。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规范化清洗消毒胃镜的护理干预效果。方法:将2019.12-2021.01期间我院进行的87次胃镜清洗消毒资料随机分为试验组(n=46,规范化清洗消毒护理)和常规组(n=41常规清洗消毒护理),对比胃镜清洁度、清洗消毒效果。结果:对比胃镜清洁度,试验组喷嘴堵塞(0.39±0.15)分,镜面(0.32±0.18)分,镜身附着物(0.54±0.30)分,比常规组低,满意率95.65%(44/46),比常规组80.49%(33/41)高,胃镜清洗合格率97.83%(45/46),比常规组85.37%(35/41)高,P<0.05。结论:规范化清洗消毒胃镜护理可保证医疗安全,提升清洗消毒合格率和胃镜清洁度,减少医院感染,值得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分析护士清洗流程规范化在消毒供应中心的应用。方法对2016年下半年实施护士清洗流程规范化措施与2016年上半年的常规工作流程进行分析讨论,两个时间段内的消毒供应中心的消毒器械以及消毒例数进行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临床可比性。在上半年的时间实施常规的工作流程,下半年的时间内实施护士清洗流程规范化护理措施。结果两个时间段进行比较,下半年的护理工作质量以及临床各科室的满意度均优于上半年,比较结果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将清洗流程规范化可以明显提高护理工作质量,同时使各临床科室对消毒供应中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消毒供应中心在实施器械清洗消毒的过程中规范化清洗消毒对器械清洗与消毒质量的影响。方法:本研究将2022年5—2023年5月间本院消毒供应中心的200件器械作为本次实验的实施对象,并把所有器械平均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100件;对照组应用常规清洗消毒,观察组应用规范化清洗消毒;并随机抽取使用器械的医护人员40名进行调查。分析比较两组器械的清洗与消毒质量以及两组医护人员对消毒供应中心器械清洗消毒满意率。结果: 观察组灭菌不合格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器械清洗消毒的各项指标均优于对照组(P>0.05);医护人员满意度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消毒供应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器械清洗与消毒的过程中,对于规范化清洗消毒的应用不仅有助于提高器械清洗消毒合格率,同时,也保证了器械完好率、包装合格率,避免器械交接错误的发生,提高器械使用相关医护人员的满意程度,获得较为理想的器械清洗消毒质量,降低了医院感染风险,值得医院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本研究旨在观察口腔器械清洗消毒流程规范化实施对口腔医疗器械消毒效果的影响。方法:选取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口腔医疗机构中的120例患者,采用随机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0例。观察组在口腔器械清洗消毒过程中实施规范化流程,而对照组维持常规操作。比较两组器械消毒效果,包括细菌清除率、器械残留物情况等。结果:经过观察,观察组口腔器械的细菌清除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器械残留物明显减少。观察组器械消毒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结论:口腔器械清洗消毒流程规范化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口腔医疗器械的消毒效果,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有利于口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议口腔医疗机构在实践中加强对器械清洗消毒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以提升口腔医疗质量。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规范化清洗消毒对消毒供应中心器械清洗消毒质量的影响。方法:选取2018年1月~12月消毒供应中心实施规范化清洗消毒的60件器械作为观察组,选择同一时间段常规清洗消毒的60件器械作为对照组,比较两组灭菌不合格发生率、器械清洗消毒各项指标和医护人员满意度。结果:观察组灭菌不合格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器械清洗消毒的各项指标均优于对照组(P<0.05);医护人员满意度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规范化消毒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了器械清洗、消毒和灭菌的质量,提高了医护人员满意度。
简介:我国现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点,不论是量刑理论还是量刑买践,郡倾向于有期徒刑的规范化,侧重对徒刑的量化规范,对刑种裁量的规范化却鲜有涉猎。我国刑罚种类的多样性、刑罚结构的阶梯性以及法定刑的配置模式、刑罚轻缓化的国际趋势决定了“刑”之规范化既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也有现实上的必要性。量刑规范化作为一项系统、全面的工程,不应当仅着眼于“量”之规范化,更应当着眼于“刑”之规范化。主刑和附加刑、监禁刑和非监禁刑之间的合理选择、搭配乃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法官对刑罚种类的正当选择乃是量刑均衡化的第一步,“刑”之规范化是我国今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一大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