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56年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所作《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报告被公布后,毛泽东对斯大林严重破坏民主法治的沉痛教训进行了一系列独到深刻的总结思考,提出既不要迷信苏联模式,也不要全盘照搬西方模式,要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围绕这一主要任务要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国家的专政职能不能取消,但要减少,因为敌人的数量日益减少;对敌专政要依法进行,党和人民都要遵守法律;要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法治,完善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毛泽东的这些思考与举措,对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加强民主、健全法制的思想和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是新中国法治史上重要的一章。
简介:吴经熊毕业于东吴大学法科,系法科改制后首任东吴法学院院长.他法学根底深厚,学贯中西,融合儒、道、禅哲学,以中华文化的玄妙精髓参悟唐诗的意境,并进而体会法律的艺术有其动人因素及美感经验,坚信均衡利益之冲突有赖法律人的智思心觉和直觉与耐心.他认为法之本质需通观整体,概观与个观兼备,法学研究应融贯理性与经验,实践可印证学理.浪漫因素是不断突破与创新的动力,从浪漫主义注重人的生命力与感受力,以及自由与丰富生活,获得方法论研究态度之启发.终其一生,吴经熊的法律思想几经转折,最后依归宗教,其动因与过程,浪漫因素有以致之.视吴氏为浪漫的人本法学家,不亦可乎!
简介: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解释应当以我国语言文字的基本宪法政策为基础,即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一要求经由法解释学的方法被转化为在语言多样性目标的约束下国家对国家通用语言的形成与使用义务以及以鼓励性手段为表现的推广普通话的要求。具体到媒体领域,对普通话的特别保留正是对公法层面纯粹的逻辑推演具体运用的结果,即通过制度设计来满足媒体语言在普通话与方言关系上"基本"与"非基本"的比例性要求。因而,相关规范解释上的发展,不仅能促进我们从立法者与执法者的角度来理解秩序建构的现实与需要,更使得语言发展最终的选择权保留在了公民个人手中,从而符合宪法规定的原意。
简介:邓小平是构建毛泽东思想的积极参与者,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之后,他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继续丰富和发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美学,为迎接中国新的文艺春天,吹送东风,焕发精神,形成氛围。他继承和发扬了毛泽东思想美学的党性原则、工农兵方向、人民至上论、“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废止了“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口号,正确处理了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提出了“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针。他在思想文化战线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运用实事求是的辩证方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中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和发展,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美学中国化的实践和理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