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学前融合教育是指将 3 至 6 岁的特殊需要幼儿和普通幼儿一起安置在学前教育机构接受保育和教育服务的教育形式。在融合教育过程中,教师应适当调整活动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尤其是考虑特殊儿童的缺陷和发展需求,尽可能促使融合环境中的所有儿童都获得相应的发展。早期干预是指对学龄前有发展缺陷或有发展缺陷可能的儿童实施的预防、鉴别、治疗和教育的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其向正常方向发展。其目的在于提高特殊幼儿家长的养育知识和技能,促进特殊幼儿生理、认知、语言行为及社会交往能力等的发展,减轻障碍程度,降低社会依赖,同时减少儿童入学后对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的需求,降低教育成本。
简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深刻理论阐述和重大战略部署。《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强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的这些新论述,为宗教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国家宗教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决定》的学习贯彻,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全局的学习贯彻工作做出部署。本期,我们约请国家宗教局部分司室负责人,围绕“和谐社会与宗教工作”进行笔谈,以进一步推动宗教工作领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