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华桂和刘转华原系同村同校学生。1992年12月5日,在上夜自习的途中,14岁的刘转华一边走一边玩陀螺,10岁的党华桂和同学跟在刘后面观看。在刘转华手执鞭杆挥鞭打陀螺的过程中,不注意鞭打的后端戳了党华控的左眼造成党左眼受伤。当时经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刘转华的父母付给党华挂治疗费500元。后因多次治疗无效,党华柱的左眼失明。此后,党华柱为继续治眼睛,每年都多次找到当地村民委员会解决,也曾到县信访办要求解决,但都没有结果。后经法医鉴定,党华柱的伤情是左眼珠穿通伤,属伤残/i级。1998年3月,党华检诉至浙川县人民法院,要求刘转华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废生活补助费、继续治疗费等各种费
简介:我觉得自己一下像是站到了世界尽头,大风从远处吹来,一直吹到我的骨髓,浑身冰凉。不是因为我想起往事悔恨交加。
简介:我的鞋踏在廖勇的左脸上,当我抬起脚后,一个可笑的鞋印刻在了他的脸上。因为刚才的打斗,他口袋里的手机掉了出来。我弯身拾起,抿着嘴笑。
简介:我和张文铭因为告假的原因没有参加一周之后的检阅仪式。张文铭蹲在观众席上问我:“杨云琅。你不觉得他们很可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