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对我院帕金森叠加综合征患者后期的康复治疗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而为临床治疗提供可靠依据。方法回顾我院2007年~2011年的100例帕金森叠加综合征患者的病例报告,了解其后期康复治疗情况,从而进行相关分析及总结。结果在100个病例中,72例为多系统萎缩(MSA),其中49例为MSA-C型,23例为MSA-P型。28例为进行性核上性麻痹(PSP)。其中,MSA-C型表现为小脑症状突出,MSA-P型表现为锥体外系症状,而PSP的主要表现为躯干僵直、姿势异常、核上性眼球运动障碍。通常来说,帕金森叠加综合征的治疗比较困难,一般以对症治疗为主1。结论对于帕金森叠加综合征患者的后期康复治疗过程中,应鼓励患者进行适量活动,避免使用利尿剂、镇静剂、安眠药等药物,可以采取让患者穿紧身裤和弹力袜并增加钠盐摄入的方式以促进静脉回流。同时应注意防止肺部感染,呼吸衰竭等并发症的出现。
简介:近代预算制度诞生于晚清,发展在中华民国前期。中华民国后期的宪法对此加以确认,规定了立法院行使预算审议权。中华民国后期的三部《预算法》采纳了学界的通说,对预算审议的范围、限制、时限、方式和过程都加以了细致的规定,对预算救济更是取长补短,综合了学者的观点,设计了极具特色的假预算制度。但是实践之中,除了1948年夏行宪立法院根据宪法法律行使了实质上的预算审议权外,其他时候对经过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或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的预算案都是直接原案通过或有限修正通过,形式意义极强。修改我国现行的《预算法》,就是要吸取历史教训,借鉴立法经验,在组织制度、实体规则、程序规则和救济制度四个方面完善我国全国人大的预算审查和批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