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几年来,西安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了城市现代化水平,而且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据不完全统计,群众财产性收入平均增加57倍;"十一五"期间改造工作带动全社会经济总产出增加1800多亿元,实现生产总值600多亿元,占到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量的3成以上;通过实施改造,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全市已整村拆除的154个城中村中,腾迁土地约4.36万亩,占到同期全市土地腾迁量17.89万亩的24.4%,为西安铁路北客站、新行政中心、地铁等一批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提供建设用地1.93万亩,提供储备用地8089亩;通过实施改造,彻底改变了人居环境,36.84万城中村和棚户区群众喜迁新居,逐步融入现代都市生活之中.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总书记、李克强副总理分别亲临我市视察指导改造工作."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安置先行、利民益民"的西安模式,为全国城市改造工作创新了思路、积累了经验.
简介:作为我国城市化发展中的特有现象,城中村的形成原因和现存问题都是多方面的,其中土地使用权问题是城中村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城中村改造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结构导致了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完整甚至主体缺位,城中村集体土地流转受限。城中村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创新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明晰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权能实化以及城中村土地所有制的创新。明晰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权能实化的主要做法是量化分配集体土地资产,政企分开,成立股份制公司统管城中村的集体经济。城中村土地所有制的创新主要表现为在集体经济比较发达、整体建设水平较高的城市周边地区或城市内部的城镇在城市化过程中,实行集体土地国有化改措。
简介:为破解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土地、资金双重约束的难题,加快城市化进程,天津市在“城中村”土地改造中,采取了宅基地换房的做法.此种做法具有行政权力主导性、土地征收伴随性、宅基地收回无偿性的特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主体错位、农民的选择权、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受到侵害,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等诸多法律上的障碍和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依法确定农民集体行使宅基地换房权利的组织机构,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条款和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来依法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利,同时还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换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和完善保护农民合理的利益分配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