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制度革新关乎行政事业体制改革的成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本质是财产问题,决定其应由物权法调整。用益物权的本质与功能是确定一国用益物权制度的法理依据,一国的基本财产关系是确定用益物权的内容和种类的必要因素。我国物权法缺乏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利用关系的规范,不利于建立完善其监控机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归属与利用关系的天然分离,为物权法确认一种新型用益物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简介:摘要投资规模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从经营角度看,影响公司投资规模的因素有公司自身发展和上级单位要求两个方面。投资要符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国网公司等政策法规的要求。由于电力是基础能源,因此宏观的政治经济环境会首先反应在电力的需求上。政府投资策略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宏观经济情况,二是地方发展战略。国家电网公司的投资策略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二是国家的发展战略;三是国网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除了上述的电网安全、经营发展、政策法规、以及宏观环境、政府投资策略、国网投资策略等因素的影响,还会受到投资意愿和其他无法量化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