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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3.1加强对旅游合同条款限制使用的制度规制,  3.3加强对旅游合同条款的社会控制,司法规制是对旅游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最终控制手段

  • 标签: 合同格式 旅游合同 条款消除
  • 简介:【摘要】电子格式条款在极大提高合同缔约效率的同时,也为建构在传统合意理论基础上的缔约规则带来了新的挑战。其首要问题就是电子格式条款所适用的合同范围。通过对立法目的、体系定位、司法实践的分析,明确应将商事合同纳入调整范围,有利于维护商事交易安全,体现商事合同格式条款的效率价值。

  • 标签: 电子合同 格式条款 提示义务 商事合同
  •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格式条款开始大量出现并广泛运用于社会各个领域。格式条款系在合同之中订立,当事人通过协商解释使其含义明确,再对该条款进行效力认定,并据此来认定该条款是否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此即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本文对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的规则进行探讨,分析了法院认定格式条款的3种情形,并对2种特殊情况下进行认定分析。

  • 标签: 合同 格式条款 效力认定
  • 简介:格式合同中订立免责条款有利于刺激交易的发展,促进民事流转的展开。但如果免责条款不合理和不公正,将给对方带来损失。从免责条款的概念出发,考察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入及有效性,并对我国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应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 标签: 格式合同 免责条款 订入
  •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市场规模的扩大、法制的完善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加强,旅游服务合同中的相关纠纷急速增加。其中,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尤为引人注目,其严重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亟需一定的规范和控制。本文从旅游合同的概要及“霸王条款”的概述出发,并提出了控制旅游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的一些建议,希望可以对规范旅游格式合同有所帮助。

  • 标签: 旅游合同 格式合同 霸王条款 规制
  • 简介:从优化工作效率出发,格式条款订入劳动合同以提高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缔约效率是完全必要与可行的,但预先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设立不合理条款,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对订入劳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如何予以法律规制就显得至关重要。现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规制规则的规定,应当具体落实在格式条款订入劳动合同的事先、事中、事后的三个环节。只要格式条款订入劳动合同的基础是合法的、规范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明确的、对等的,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衡平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保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就能得以构建和发展。

  • 标签: 格式条款 劳动合同 法律规制
  • 简介:格式条款的积极方面在于节约交易成本,消极方面则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违背及其可能带来的实际侵害缔约相对方合法权益的后果,因此在法律中必须对格式条款进行适当的规制.运用"完备合同"这一理念,从合同的现实履行为出发点,综合运用立法、司法和行政方法来全面规制格式条款,可以充分彰显其积极价值而抑制其消极影响.

  • 标签: 格式条款 格式合同 规制 “完备合同”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法》
  • 简介:摘要:格式条款从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了经济合同法,特别是行政法规中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颁发,在各行各业中,主要是工厂企业,模板式合同,很多是合同条款,在近些年来的应用当中更是逐步增加增多。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在生活中各项事务增多,格式条款作为方便进行合同签订的条款,其应用的程度也在不断加深。格式条款中所包含内容形成的免责条款,可以在法律层面上对双方当事人形成良性的免责规制,更好地帮助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取得更加公平性的地位和提升办事效率。但是由于格式条款的大量使用,也产生了使用格式条款之间的矛盾冲突,这些矛盾重复导致出具格式条款的一方站在优势地位,在格式条款中规定了大量免责内容,致使被迫签订格式条款的另一方而受到了利益上乃至法定权益的损害,因此应当进行民商法的规制。

  • 标签: 格式条款 民商法规制 免责条款 民商法
  • 简介:合同法》第40条后段规定了格式条款效力审查标准。格式条款订约方式已成常态,其效力评价标准应当事先由立法者确定。这样的立法价值引导,体现在具体(任意法)规范中。对于是否"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判断,重要标准在于格式条款和任意性规范以及其中内在的正义性实质的偏离程度。此外,注意到格式条款作为有名合同的补充的重要作用,在无任意法规范作参照的情况下,考量等值原则、风险控制因素、保险保障因素以及直接的第三人利益等因素,确定格式条款是否限制了依据合同本质所发生的重要权利或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达致,从而确定有悖"公平"而无效。

  • 标签: 格式条款 效力审查 公平原则 任意法规范 权利义务权衡
  • 简介:一、霸王条款的出现及其含义早在19世纪格式合同就已经出现在西方的农业和手工业等领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运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到了20世纪,格式合同已经是合同领域的一个普遍现象,并且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经济生活。它以其交易的便利性和经济性适应了现代社会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要求;它广泛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霸王条款格式合同是一对孪生兄弟.于是.

  • 标签: 格式合同 霸王条款 经济分析 社会经济生活 规制 原因
  • 简介:一、《合同法》与《保险法》之间的关系保险法为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已是学理界不争的事实。但关于商法之归属,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中争议颇大,英美法系将民商合一,而大陆法系则一般将民法与商法分开。从法律文化传统而言,中国更接近于成文法的大陆法系。大陆法系诸多国家将商法与民法作为并列独立的两部门法。在我国,由于历史等诸多原因,目前,没有大陆法系很多国家那样统一的商法典,却有着商法典的实质性系列的法律,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在我国,很多学者在认同商法存在之时,却反对民法商法为两个独立的部门,认为民法与商法之间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因此商法与民法在法律适用上,应体现如下原则:其一:

  • 标签: 中国 合同法 保险法 格式条款 格式合同
  • 简介:摘要:近些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主体数量不断增多。与此同时,经济主体彼此间的利益纠纷问题日益突出。就市场合同管理来说,需要结合经济主体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将其作为合同双方共同利益的维护标准。制定完善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民商法规制,能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不过,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民商法规制完善过程中仍存在些问题。基于此,文章一方面阐述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基础及依据;另一方面研究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完善措施。

  • 标签: 格式合同 免责条款 民商法
  • 简介:摘要:格式合同作为合同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为了维护、保证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合法权益,在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制定要进行合理的优化,而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完善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方式,但目前的市场经济较为复杂、各项经济活动流程也较为混乱,很多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保护,因此加强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至关重要,保证每项法律、规章都能更好的发挥效能。本文将以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相关概述内涵为研究基础,阐释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依据,提出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完善策略。

  • 标签: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 民商法规制 完善路径
  • 简介:对相同格条款的司法规制常产生判决结果的抵牾和相同判决结果下的规则适用冲突。法解释学的形式逻辑推理无法消除抽象规则适用中的不确定性,只能容忍"合法"的裁判冲突存在。基于法经济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程序正义标准在核心给付条款上应通过标准化信息揭示推动市场合意实现,对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附随给付条款,其可降低为提醒注意以容纳实质正义标准的介入,程序正义标准应为严苛的法律责任提供可预期的合规避风港。实质正义标准由任意性规范和集体磋商产生的条款摹本构成,围绕该标准的粘性构建契合认知心理的选择退出机制,能够在约束附随给付条款的同时允许缔约方以合意的方式偏离实质正义标准。此种规制标准体系可提升司法的稳定性,并推动市场秩序真正成为格式条款的有效约束力量。

  • 标签: 格式条款 法解释学 法经济学 认知科学 规制标准
  • 简介:摘 要:格式条款的出现冲破契约同自由的订约方式,提高了订约的便利,从而更多的被当事人得以选择。但是我们也应当清楚的认识到格式条款是把双刃剑,如若不能对此进行合理使用,则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运作造成极大的影响。本文通过阐述格式条款的定义和特征,分析其存在的优越性与局限性,从而对于我国现阶段格式条款出现的各种问题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规制措施加以解决。

  • 标签: 格式条款 立法规制 司法规则 行政规制
  • 简介:摘要“按国际惯例办事”现已成为人们的一项共识。国际商务惯例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更是频繁使用,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在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国际商务惯例情况下,其与格式条款具有相似性,类比对待能使国际商务惯例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国际商事交往活动的发展。

  • 标签: 国际商务惯例 格式条款 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