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高校学位授予权究竟属于国家行政权,还是高校自主权这一法律争议焦点的背后是以学生权利为中心和高校权益为中心的两股力量的博弈。面对这场博弈,各个法院在不同规范的支撑下作出不同的选择。对核心条款《学位条例》第8条、《教育法》第22、28条,以及《高等教育法》第11条的解读显示,我国现有法律规范体系中存在对高校学位授予权法律性质定位的规范缺失。实践中,法院把高校学位授予权的性质定位在国家行政权或高校自主权,分别蕴含着对学术秩序或学术自由的不同价值追求。通过价值反思显示,将其定性为高校自主权更具正当性。将学位授予权这类带有学术性特质的权利,实质性地回归予高校,而不是将其视为国家行政权的下放.有助于高校去行政化。
简介:2006年5月26—27日,在部分国内知名公法学专家的热情倡议和积极推动下,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部分博士研究生在山东大学举行了“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筹备会议。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党委书记盖玉强、副院长齐延平到会祝贺。肖金明教授在致辞中首先感谢韩大元、胡建淼、姜明安等教授对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筹备会议的支持,并着重强调了“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对加强全国公法学博士研究生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和对振兴中国公法学的重要意义。同时希望大家能够在这次会议上形成共识,圆满完成筹备的各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