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5年11月20日,越南国民大会通过了该同首部《知识产权法》,旨在使越南知识产权制度与TRIPS协议相协涧。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未注册的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和商号等,如符合规定,可得到保护;(2)商业秘密和商号所有人以及地理标志的权利主体,可采取措施限制他人实施侵害其权利的行为,并可要求赔偿;(3)因不正当竞争而遭受损失或可能遭受损失的个人和机构,可采取措施制止他人的行为,以及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承担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4)扩大对侵权的定义范围,规定即使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同。如存在导致不正当竞争及扰乱秩序的可能,
简介: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的探索是基层检察机关推行的改革举措,它是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的客观要求,也是政法机关服务大局意识的体现,它促进了非公企业发展体制机制的完善,克服了检察事后监督的不足。其具体措施包括:提高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水平,增强非公企业自身发展的能力,提升防范综治的工作成效,通过建章立制、畅通渠道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它是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社会发展领域的拓展,也是犯罪预防控制手段的延伸,符合检察权的内在要求。推行这项改革必须在“亲民”的同时防止权力寻租,维持法律监督的必要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