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8年7月某省报纸报道:该省已有90%的农村出嫁女维权问题得到了完满的解决。但此报道一出,却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因为据笔者了解:时至今日,该省各地农村仍有许多出嫁女的维权案件无法得到完满的解决,主要原因在于个别地区的法院不受理出嫁女维权案件,要求出嫁女只能循行政方式解决。而个别行政机关又不作为,从而导致个别地区的出嫁女维权案件始终得不到完满的解决,她们的合法权益被故意侵害而得不到法律的帮助。笔者结合2008年7月至今所代理的69名农村出嫁女群体案件所经历的第一审、第二审、申请再审等三个法院诉讼过程,对如何解决农村出嫁女维权案件作出几点法律思考。
简介:针对传统外婚制下娘家与出嫁女的关系,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分析路径,一种是宗族模式的分析路径,认为姻亲关系从属于宗亲关系,出嫁女与娘家没有关系或存在弱关系;另一种是实践主义的分析路径,认为出嫁女与娘家的关系并不是如宗族模式说的那样僵化,而是具有建构性特点,出嫁女与娘家的关系分割了宗亲关系。本文从出嫁女归属的角度,认为在传统外婚制下,娘家与出嫁女的关系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层面。而且具有极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娘家是出嫁女归属于夫姓家庭、家族和村落的坚强后盾,娘家针对女儿及其婆家的一系列行为,诸如督促和支持女儿归属于婆家,敦促婆家接纳女儿,无疑都是为了女儿更好地在婆家立足,更好地归属于夫姓家族和村落。从出嫁女归属的角度,去探讨出嫁女与娘家的关系、姻亲关系,以及妇女与娘家、夫姓家族和夫姓村落的关系状态,是一个全新的视角。
简介:父亲病逝后,我把悲痛欲绝的母亲接到万县,与我这个长子一起生活。虽说家里经济不太宽裕,但完全能够满足并无奢求的母亲的需要。我把母亲送进老年大学,她学画画,很快就入了迷。世界上的一切都在变,寡居了5年的母亲也从丧偶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她性格开朗,从老年大学回家后,总有说不完的话。后来,还有意无意地讲起了老年大学学员找老伴的故事。母亲当趣事来谈,我们当笑话而听,并没有多想什么。再后来,母亲笑着提起:“滕校长这人真逗,说要给我介绍对象,也不问人家愿意不愿意。”我听了还是没有在意。不料,年底的一天,母亲趁着我一人在家,郑重地对我说:“滕校长给我介绍了他的一个战友,叫黄绍和,也当过校长,现在离休了,你说去不去见面?”我正准备出差,就顺口说:“可以呀!”转而想到这是一件大事,得细细思量,又说:“好事不要着急,还是等我回来再说吧。”母亲没有吭声。几天后,我出差归来,妻子悄悄跟我说:“妈妈在滕校长家与那个人见过面了。听妈的意思,双方还挺满意的。”我这才感到箭在弦上,已经非同小可了。年近花甲的母亲还想再为人妻,我首先想到的是面子往哪里搁。当晚,我急忙把弟弟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