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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加拿大军队在刑事诉讼中实行不同于地方的逮捕制度,适应了军队必须高度集中统一的客观需要。同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国司法权在武装力量体系中服从于军事统率权这一总体特点。根据加事大于1991年最新修订的《军纪法》,该国军队的逮捕制度由逮捕权、逮捕后的处理和有关羁押的限制等三部分组成。一、逮捕权逮捕权是合法逮捕的前提和根据。为使军队实行合法逮捕,加拿大《军纪法》对有证逮捕和无证逮捕分别提出了台活性要求。有证逮捕是依据书面逮捕证进行的逮捕。逮捕证是授予某人通病权的证明,是执行逮捕的法律依据。育证逮捕的合法性@活逮捕证的有效性和执行逮捕的台活性。逮捕证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匿上影响有近逮捕的会活性。依法签署

  • 标签: 逮捕制度 无证逮捕 加拿大 被羁押人 合法逮捕 逮捕证
  • 简介:政府采购作为一种政府商事行为,同时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属性,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的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权力和权利要素、合同的责任和救济等方面具有明显不同于行政合同和一般民事合同的特点.只有针对它的特殊性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关系,才能使政府采购行为实现真正的法治化.

  • 标签: 政府采购 合同 研究
  • 简介:一、《律师法》与军队律师的法律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1996年5月15日经八届人大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律师法》第50条规定:“为军队提供法律服务的军队律师,其律师资格的取得和权利、义务及行为准则,适用本法的规定。对军队律师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日会另行制定。”总共只有53个法条的律师法就有一个完整的条款约军队律师制度作出专门规定,从而明码了军队律师在国合律师中的法律定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和国的第一团律师法典就刘军队律师作出规定,是来2不易的,它走过了艰难的历程,是全军指战员近10谭来学法用法的结果,是中央军委“依法治军”方针结出的硕

  • 标签: 军队律师 军队政治工作 律师法 法律服务 律师工作 顾问处
  • 简介:从根本上说,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公法还是私法抑或公私法造一问题取决于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认定,而学界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的民事合同说、行政合同说、行政私法合同说等诸多学说.造成这类合同法律适用的不一,亟需厘清.在我国,根据行政私法合同说,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总体适用《合同法》等私法,但又受《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公法规则的拘束。

  • 标签: 政府采购合同 行政私法合同 法律适用
  • 简介: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对于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而言,都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然而,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究竟为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在出台以后,仍未能统一认识.合同的性质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因此,正确认识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对于政府采购活动来讲,具有现实的意义.

  • 标签: 政府采购合同 行政法 政府采购法 合同性质 当事人 采购代理机构
  • 简介:政府采购已成为许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管理公共支出,调节经济运行,维护本国利益的基本制度和重要手段.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形式是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有别于普通民事合同的显著特征,也具有突出的政策功能,从而使其具有了经济法意义.

  • 标签: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 特征 政策性
  • 简介:2002年6月29日,中国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该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

  • 标签: 中国 政府采购行为 规范化 采购范围 采购原则 政府采购合同
  • 简介:政府采购法乃是市场经济国家管理政府公共支出的一种基本途径,祖国大陆、我国台湾(以下简称“两岸”)均透过政府采购法规定相关政府采购行为,借以保障采购质量和有效控制预算支出并提升采购效率及效能,营造公平市场经济。近年来由于气候异常全球暖化现象世界各地灾情不断,台湾地区近年发生921大地震、莫拉克风灾、H1N1疫情蔓延等灾害;祖国大陆亦遭遇舟曲泥石流、四川汶川大地震,及各地发生之洪涝、旱灾等,接连考验两岸'-3局危机应变能力,并彰显出紧急采购之重要性。在遭遇各种灾害紧急状况下,因应紧急采购所需,两岸均有制订相关法律规定。本研究比较两岸之紧急采购制度,并参照相关实务案例,说明台湾采购法实施偏重法治化,但辅以行政部门采购稽核作业,及监察部门的审计稽查,均可对采购作业进行防杜弊端,避免不法情事产生积极作用。祖国大陆在政府采购法规范下,则较偏向因地制宜之弹性方式实施,可因应不同之地方需求,快速反应并确实符合实际灾害抢救需求,惟需注意相关稽核制度之管控。

  • 标签: 政府采购法 紧急采购 921大地震 汶川大地震
  • 简介:“物有所值”作为立法宗旨是政府采购法制度设计的根据。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应当服从提高政府采购效益的目标。实现立法宗旨的根本途径是充分利用以招标为中心的市场竞争机制,但是这种竞争应当受到采购过程效率原则的限制,使采购竞争成本与采购实际收益保持适当的比例。政府采购合同性质是影响法律适用和法律救济的重要因素。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兼容性,无论使用何种救济途径都应当注意这种混合性合同的特点。

  • 标签: 政府采购法 立法宗旨 合同性质 中国 行政采购合同
  • 简介:<正>一、争议:纷扰的学术见解与嬗变的立法实践政府采购区别于税收、罚款、征收、征用等其他政府需求获得方式的主要标志之一就在于它是通过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结成合同关系进行的。从这个意义而言,政府采购可以被视为一个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法律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关注也就自然应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展开。而其中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法律性质的定位,无疑对整个政府采购合同制度的构建和基本法律规则的适用具有决定性的先导意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过程中,这一问题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众多纷争(甚至在该法

  • 标签: 政府采购合同 行政给付 行政合同 合同责任 民事合同 立法实践
  • 简介:军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运用信息网络开展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是信息化条件下部队思想政治教育新的形态,是加强政治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军队各级政治工网建设的不断完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蓬勃发展。但就目前的效果来看,效果还不尽如人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规范化不足,存在着教育制度不完善、时间不明确、内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教育实效。如何适应部队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发挥信息网络的特有优势,实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最优效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时代性和感召力,是各级党委和政治干部应认真研究把握的现实课题。

  • 标签: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规范化 军队 思想引导工作 信息网络 信息化条件
  • 简介:政府采购国际规则是国际贸易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其规则对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救济制度等都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 标签: 政府采购 国际规则 价值
  • 简介:我国政府采购的救济制度体系形式上较为完整,但实质上起不到公正、充分保护供应商权益的目的。现有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下的各项措施存在许多缺陷,结合GPA协定的要求,应当重视以当事人权益救济促政府采购立法宗旨和目的的实现,从整合询问、质疑机制,撤销投诉机制等方面重构我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体系。

  • 标签: 政府采购 救济制度 供应商权益
  • 简介:图书采购工作是高校图书馆各项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之关键所在,它是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水平以及学生阅读学习需求的重大课题。本文简要说明了图书采购工作的重要性,着重探讨了高校图书馆在新的环境下搞好图书采购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基本对策。

  • 标签: 高校图书馆 图书采购 对策探讨
  • 简介:行业协会在政府采购中所发挥的作用有积极的促进竞争作用与消极的限制竞争作用。政府采购中行业协会一般会通过决定预定中标者、操纵投标价格、划分中标数量与合同份额以及向参与投标的会员企业提供相关信息等方式实施限制竞争的串通招投标行为。针对政府采购中行业协会的具体违法性行为,应通过规范政府采购市场中行业协会的限制竞争行为等进行规制。

  • 标签: 政府采购 行业协会 限制竞争 反垄断法
  • 简介:政府采购失信惩戒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而提出的新概念,系指限制失信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罗马法上,与之相类似的是“丧廉耻”制度,该制度将违反公序良俗的个体之市民权中的公权予以剥夺。虽世殊事异,但“丧廉耻”制度的核心价值依然可与现代法制相兼容,并且与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制度存有共通之处,两者在宗旨、动因、方法、后果等方面具有一致性。以“丧廉耻”制度为鉴,需要从明确商誉权的人格权地位、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建立失信主体救济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制度。

  • 标签: 政府采购 失信惩戒 罗马法 丧廉耻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党中央决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江泽民总书记对此极为重视,作出重要指示,对全党、全军和全国政法机关郑重地提出了严格要求。7月28日中纪委、中政委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胡锦涛、尉健行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为此,特通知如下:

  • 标签: 经商活动 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监督 电视电话会议 挥霍浪费 司法腐败
  • 简介:<正>为依法准确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的企业所发生的债务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规定:

  • 标签: 武警部队 开办企业 政法机关 党政机关 民事责任 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