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程序随着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而从游击队转化为正规军。这种刑事和解既具有惩罚与恢复的双重功能,又包含私了和公断的互动程序。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效果都是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私了的社会文化、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宽严相济”政策、“先民后刑”的处理机制等都在新法之中有所体现,而既没有具体的和解程序,又没有明确处理后果,更没有监督控制程序的“当事人和解”程序最终可能成为一个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酌定不起诉制度、简易程序、社区矫正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以及自诉案件的和解等程序来填补的“空壳”。
简介: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关于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的指示精神及最高检《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省院党组多次听取公诉工作汇报,重点解决树立正确公诉工作理念、公诉人员配置、出庭补贴等问题。全省公诉案件质量全面提高,特别是死刑案件质量稳步提升,诉讼监督能力明显增强,守住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公诉底线。2014年提起公诉的生效判决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5年来首次实现当年起诉案件“零无罪”;位列纠正遗漏同案犯数、抗诉及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数三项数据同比全部上升的五个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