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公法应作为行政主体纳入行政法学研究范畴,其行为符合公法中的公务原理,公法与其利用者之间的关系为特别权力关系.随着现代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发展与完善,理应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 标签: 公法人 行政主体 公务原理 公务论 公法行为 公务范围
  • 简介:我国行政主体概念的局限,致使行政主体理论难以与各国的法学理论接轨,限制了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公法与行政主体特征相符,故借鉴英国公法制度非常必要也切实可行.但借鉴的同时,还应严格界定我国公法的概念以及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区别.

  • 标签: 英国 公法人制度 中国 行政主体 社会中介组织 行政诉讼
  • 简介:在现代行政组织体制中,公法是一项重要的组织手段与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法人的身份独立与行为自主,实现行政的自治与绩效。因此,以公法这一组织形态作为行政治理手段是现代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改革所引发的社会结构性变迁,反映到法律层面可以概括为由官僚化的单位治理模式向自主化的法人治理模式的演变,体现为法人作为一种组织形态与治理模式在实践中得以逐渐落实。公法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的组织手段,其制度功能体现为两个方面,即以法人格化的方式实现行政分权下的自治,以法人化的方式应对科层制的弊端。

  • 标签: 公法人制度 行政组织 行政改革 新公共管理 治理 自治
  • 简介:《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种法人类型来源于我国单位体制中的单位类型,并非基于公法与私法人相区分的法律原理。因此,这种私法人的类型化混淆了公法公法组织与私法人,缺陷甚多。根据公法理论,应该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几类社会团体法人定位为公法公法组织。而未来民法典中的私法人则应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大类型,前者包括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后者则包括由私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

  • 标签: 单位 公法人 公法组织 私法人 类型化
  • 简介: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的发展定位和功能诉求,对其常规管理机构——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实验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实验区管委会的组织架构方式选择问题已迫在眉睫。鉴于我国传统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借鉴法、德等国家的行政公法制度,可以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建设成为具有公法特色的两岸"共同管理"主体。

  • 标签: 平潭综合实验区 管委会 架构
  • 简介:<正>我国近年来发生的许多教育案例都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即公立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自主行使教育权力、进行高等教育行政时,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它与教师、学生间的教育、管理关系是什么性质?高等学校能否作为行政主

  • 标签: 公法人 教育案例 教育权力 教育哲学观 管理关系 公务法人
  • 简介:和教会法制度的宪政基础同样值得注重的是作为教会宪法件法律的社团法,世俗法内部各种法律制度如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和王室法等也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说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是西方法律学上一大传统

  • 标签: 公法公法 公法文化
  • 简介:大学章程素有“大学宪章”之美称,是大学治理法治化的集中体现,也是大学精神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早在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就提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三年后颁布的《高等教育法》更是对于高等学校章程应当包含的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1999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高等学校要制定学校章程。然而,直至2005年,

  • 标签: 公立大学 大学章程 治理模式 法人化 《高等教育法》 导向
  • 简介:实现公平的竞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债权的实现意味着市场信用的实现.保护债权以及债权的实现,就是保护交易安全、保护市场的信用基础、保护市场作用的积极发挥,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通过公法保护债权是公法的当然责任和重要任务,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可行的.通过公法的制度和调整方法,对债权进行有效的保护,是指在维护和尊重私法秩序和私法手段的同时,利用公法独特的调整机制,对债权进行更大范围的保护,也就是通过公法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给债权的实现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

  • 标签: 民法 债权保护 公法 交易安全 公法保护
  • 简介:晚清以降,中外交涉日益频繁,随着西方国际法逐渐传入中国,国人很自然地把国际法和外交活动联系起来,公法交涉思想应运而生。甲午以后,民族危机日蹙,唐才常在前人认知的基础上,由理论而实际,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公法交涉思想,呼吁国人学习和研究国际法,力图争取国家主权,从而在晚清的国际法观念上走在了历史和时代的潮头,这也奠定了其公法交涉思想的应有地位。

  • 标签: 公法交涉思想 唐才常 清朝 国际法 国家主权
  • 简介:治理是现代民主政治世界广泛运用的规则技艺,并逐渐演进至国家治理层面。公法学的核心任务是规范多元政治控制符合人权保障的有序运行。国家治理是国家行政、立法、司法、政党、军事及其他国家资源的重置,国家治理体系及能力现代化应上升到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等重要地位。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及其能力现代化符合人权保障要求,具有民主化、科学化、效率化、文明化、法治化等内涵,防止滑向专制集权,促进人权进步。

  • 标签: 治理 国家治理 人权 公法
  • 简介: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应采用“公共权力”标准。公法是调整公权力与公权利之间关系的法。与公法、私法相对应的“公权”、“私权”在中丈里容易让人误解,最好明确称为“公权利”与“私权利”。宪法规定的通常被视为私权利的人身权、财产权,同时也属于公权利。颇有争议的“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并没有改变宪法的公法性质。宪法只为公法,也不会影响宪法的根本法、最高法地位。

  • 标签: 公法 宪法 公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 简介:<正>公法、私法的划分,始于罗马法时代。而把这种划分与经济法联系起来,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们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任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重新认识公法、私法划分的价值及其对经济法形成的影响。一、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1.几种有代表性的见解关于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法学界看法不一,主要有如下几种学说:一为利益说(目的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为公法,规定私人利益的则为私法。

  • 标签: 公法与私法 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 社会公共利益 现代经济法
  • 简介:(三)确定和协调公权力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 政治文明不仅要求公权力主体和政治共同体成员(主要指国家和人民)的关系法律化、制度化,是调整公权力主体和人类共同体成员的关系以及公权力主体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这种对公权力进行规范、控制的法律就是公法

  • 标签: 公法政治文明 小议公法
  • 简介:公法是调整公权力主体与人类共同体成员的关系以及公权力主体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政治文明的主要标志是公权力代表共同体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发生作用,在法律(公法)的规范和控制下正当、合法、有序地产生、取得、转移、分配和行使。公法对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作用是:界定公权力的范围、确定公权力主体产生及公权力转移、交接和取得的程序;在各公权力主体之间分配公权力和协调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规范公权力行使的条件、基准、方式和程序;确立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为公权力相对人提供权利保障、救济机制等。

  • 标签: 公法 政治文明 公权力主体 权力监督 人类共同体 公权力
  • 简介:冯友兰先生说:“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所谓反思就是人类精神反过来以自己为对象而思之。”经过100多年的反复和努力,中国法哲学研究初见成效,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构筑了独立的法学范畴体系和话语结构,使法学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二是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使法律同其他社会现象区别开来,并形成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力量以指导社会按照法治的要素重塑利益结构。但是,囿于复杂的社会因素,中国法理学尤其是宪法法理学,对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和运行机制缺乏整体性的、形而上性的反思,公法基础理论欠缺所表现出来的弊端已经十分明显。公法哲学就是关于权力和人权的哲学。步入新世纪,中国公法领域迫切需要形而上的沉思,中国法学最有价值的范式研究和体系建构也将在公法领域里发生。

  • 标签: 公法哲学体系 方法论 公共权力体系 意识形态化 公共哲学
  • 简介:公法实施过程中,传统意义上的法律类型化结构问题与现代意义上的典型问题与复合领域的拓展问题并存.公法私法化产生有其错综复杂的原因,总体来说包括以下四个重点:形式理性的内在缺陷与国家法治综合水平、公法价值目标相冲突并造成的空白、隐性公法维权人与显性私权益人不一致性、有效约束的私法化实施方式更具优势.从现实国情来看,公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理性瓶颈制约可通过学习私法化实施经验来解决,本文从制度设计角度提出了促进公法私法化的对策和建议.

  • 标签: 公法 私法化 问题 研究
  • 简介:以“雅典宪法”为核心的古代雅典公法体系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在思想和制度层面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考察“雅典公法”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可以发现“雅典公法”的发达是由雅典国家特殊的自然人文地理环境、以手工业、商业为主的经济生产方式、多种哲学思想的碰撞、交流以及雅典国家产生过程之特殊性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 标签: “雅典公法”发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