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呼声已是由来已久,鉴于其中央政府也是为了顺应民意,真正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并有效施放改革红利,对该税制进行的一次较为重大的变革。通过此次税制所带来的变化。会进一步降低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税负,从而间接地增加其收入,同时还运用税收杠杆对于子女的教育、个人的成长、降低房屋购买或是租赁支出、赡养老人方面增加了税前扣除的项目,从而使得个人所得税更加能够体现国家政策。本文将从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对比变化入手,进而提出税收改革以后因其变化所带来的相关思考。也希望通过此文较为浅显的论述,对于此次税制改革的变化提供一些理论基础,以供大家进行参考,并予以相应的指正。
简介:纳税义务人和纳税范围修正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按照国际惯例,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纳税人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居民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即为居民;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于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365天的人,亦为居民.居民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这样划分,使我国的个人所得课税制度更加科学,更好地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确保我国的税收权益。根据上述原则,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有以下三种:(1)中国公民和个体工商户,无论其所
简介:摘要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具有分配调节功能的个人所得税法却不能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本文在分析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借鉴了外国的成功经验,从而提出了改革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