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暴力犯罪是最能引起社会恐慌和公愤的犯罪,其影响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其始终是预防犯罪对策的重点之一。暴力犯罪侵犯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自由权等人身权利,其发生的原因多与人的情感、情绪相关。而情感、情绪都存在发生的生物性基础,生物性基础是物质性的基础,当其发生变化时,人的情感、情绪也随之改变。所以,改变它们是改变犯罪人犯罪心理的生物学途径。预防暴力犯罪所采取的生物学措施,主要是化解、阻遏、消除导致犯罪心理发生的这些物质基础。构成这些物质基础的因素有人体内的基因、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血清素、睾丸激素等神经传递素和其他激素,它们分泌的失衡,便会导致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的发生。此外,生理发育异常也可能引发性犯罪的发生。所以,阻止这些因素失衡可能引起暴力犯罪发生的方法和措施中的生物学方法和措施,主要有基因干预法、药物治疗法、营养干预法、手术治疗法等。
简介:赵秉志,1956年生于河南南阳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童年欢乐无忧,少年时逢“文化大革命”而作为“走资派”子女初尝人间辛酸,17岁高中毕业下乡当知青三年多,后又进工厂。1977年底考入郑州大学政治系,1980年至198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十年寒窗未觉苦,1988年3月成为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1987年底至2005年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18年(其间于90年代初赴美国留学一年,1999年至2005年创建并主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2005年8月年近五旬时与数位志同道合的同事加盟北师大创建我国首家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任院长,后又兼任北师大法学院院长。同时还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从事刑法研究崇尚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刑事法治问题。性格坚毅、自信、乐观,致力于建设和谐、奋进的学术团队,虽年届五十仍喜唱“少年壮志不言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