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0—2015年,我国农险总计向1.2亿农户提供保障,其间保险赔偿金额高达914亿元。同时,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扩展到26个省份,承保农作物增加到18种。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主要保障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业减产,而忽略了农业发展的市场风险或价格风险。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价格指数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农业保险创新,提出了一条针对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有别于期货,订单农业的解决道路。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是一种较为新颖的农业保险产品,是以农产品价格为标的、以农产品价格指数为赔付依据的产品,是对农业生产经营者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农产品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或价格指数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制度安排。当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既定价格时,视作保险事件发生,保险公司则根据事先约定对参保户进行赔偿,从而弥补部分参保户因市场风险或价格风险所遭受的损失。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被视为是一种重要的农业保险创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简介:摘要:由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实际价格调差法和价格指数调差法计算原理、适用条件及情形存在差异,受制于价格指数采样及具体操作较少、地区价格指数不完整等原因,公路工程大多采用实际价格调查法进行材料价差调整。但该方法是逐项调查,无法统一进行事前调整,从而为过程控制和期中结算造成很大难度。如遇单价缺损情况,合同双方必将引发分歧。而价格指数调差法调整过程简洁,通过报告期和基准期价格指数比代替价格差,无需单独计算各项可调因子价差。随着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进程的推进,造价管理部门也更多地通过造价信息网发布材料价格指数相关信息,为价格指数调差法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