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前的邻避治理中,政府是唯一的主体,参考技术专家意见进行决策,不吸纳公众进入决策过程,存在政府职能越位的情况.决策按照“决定一宣布一辩护”程序进行,先是政府通过咨询技术专家意见,形成决策方案后向社会宣布,在公民提出异议后再进行辩护,决策程序不合理.同时,关于邻避冲突防范与解决的法规建立尚不够完善,不能满足邻避治理需要,存在法律供应不足的问题.这种邻避治理模式侵害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导致部分邻避设施建设呈现“宣布-抗议-停建”的局面.需要切实尊重公民环境权益,按照环境正义要求重构邻避治理模式.让公民参与到决策和管理之中,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交流和沟通,真正达成有效共识,按照制度规范运行.首先,邻避治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到邻避设施建设决策与管理中,实现多元主体的相互协作.其次,邻避设施建设决策程序由“决定-宣布-辩护”向“参与-协商-共识”转变.多元主体参与协商,充分吸收公民意见,回应其合理诉求,在达成共识后再进入决定与宣布环节.第三,邻避设施建设行为的规范化.完善环境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权益救济等与邻避治理相关制度,使邻避设施建设各个环节有法制保障,规范政府、企业和居民行为.
简介:为了解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水中氨氮含量现状,作者对大兴安岭各类型水进行了氨氮含量分析。结果表明南翁河区域河水与地表径流中氨氮含量8、9月偏高,地表径流中氨氮含量在3.94—13.43mg/L范围,河水中氨氮含量在0.87—1.76mg/L范围。加格达奇区各施业区河水氨氮含量6、7月偏高,8月含量最低,9月份普遍有升高,含量范围基本均在0.14—0.99mg/L之间,地下水中氨氮含量范围在0.02—0.82mg/L之间。南翁河区域地表径流水中氨氮含量远远高于其它河水。这与南翁河区域地表森林暗棕壤中丰富的有机质密切相关,加格达奇区各施业区河水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的水质氨氮含量动态与地表水呈现一致变化趋势。
简介:温室条件下,向盆栽山毛榉幼苗中施加192g.m·^-2^15N示踪物,研究连续两个生长季沉积氮在森林土壤(含森林地被物)、沥出物、以及地上和地下部分生物量的分配。模拟了四种处理(栽培和非栽培)下的NH4^+和NO3^-沉积情况,每种处理各自标记为^15N-NH4^+或者^15N-NO3^-。在整个体系中施加15N的总回收率分别是,盆栽处理的^15N-NH4^+为67.3%~74.9%,非盆栽处理的^15N-NO3^-为85.3%~88.1%。两种^15N示踪物主要沉积在森林土壤(包括森林地被物)中,其中盆栽处理的森里土壤中^15N-NH4^+为34.6%~33.7%,^15N-NO3^-为13.1%~9.0%,说明异养微生物有很强的固氮作用。森林土壤微生物对^15N-NH4^+的固定能力比^15N-NO3^-的固定能力强三倍。^15N-NH4^+的优先异养利用造成土壤中^15N-NH4^+的沉积量是植物体保存量的两倍而土壤中^15N-NO3^-的沉积量却低于植物体的。总之,植被-土壤系统中15N-NH4+的沉积量比^15N-NO3^-的沉积高了60%,说明了沉积氮的形式在森林生态系统中氮保存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