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电视编排角度的5个方面对ESPN的编排进行研究。认为:ESPN秉承赛事优先的原则,大学赛事和职业赛事构成了ESPN的节目主体。ESPN宏观编排按照年度、季度、周的特点以及赛程进行编排,微观上注重转播和新闻、栏目的匹配,并侧重赛前赛后的包装。在常规编排外,ESPN在特别比赛日进行特别编排。ESPN以国内体育赛事为主,国际赛事按照其自身的定位、传统、观众、赛事价值进行综合考量取舍。ESPN充分利用定位不同的系列频道,发挥多频道联合协同转播的优势,对赛事重要程度以及时间序列关系进行线性编排。我国体育电视机构也应根据观众构成、赛事资源、频道资源进行综合编排。
简介:以文献资料法和调查访谈法,探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结果显示:松田学院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紧贴合市场对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的需要,并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实习、实践环节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改革成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供并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既满足了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也满足了学生就业的需求,两者紧密贴合实现双赢的局面。
简介:以河洛体育文化为例,从资源与文本的角度,探讨体育文化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契合点和城市借助体育文化通道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路径。认为河洛体育文化与"一带一路"战略契合点在于"贸易畅通"和"民心相通"范畴,分别是体育文化产业园建设、体育学术对话与交流、体育旅游目的地建设,其节点城市洛阳的融入路径是:以河洛体育文化为主题,开展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学术对话,提升城市在"一带一路"的影响力;甄选河洛体育文化资源,打造河洛体育文化特色显著、旅游要素突出的特色旅游产品;城际协同,创建以河洛体育文化为主题的体育产业基地(园)。研究对城市借助体育文化通道加快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具有积极的"外脑"启发价值。建议"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城市因地制宜挖掘传统体育文化,协同体育总局体育文化中心、城际和现代体育项目,开放协作,把传统体育文化培育为城市融入"一带一路"的推进器,把"一带一路"深化为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传播的扩张器。
简介:裁判员是体育赛事的重要参与方之一,作为与运动员、教练员一同参与体育赛事的人员,在相关体育法律关系中应当有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及责任。在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等身体对抗因素较为突出的搏击运动项目中,裁判员的行为更易导致运动员遭受人身损害。对于体育赛事中裁判员的法律地位,公职说、雇佣说等观点不尽合理,应当将裁判员认定为赛事组织方的受托人。搏击赛事裁判员与赛事组织方之间以无偿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居多。搏击赛事中由于裁判员行为造成的运动员人身损害,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主观过错四项构成要件。全接触空手道赛事裁判员在场上执裁过程中通常负有准确执裁义务、护具检查义务、选手核对义务、安全保护义务。对于搏击赛事裁判员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情形,此种侵权责任的抗辩应当综合考虑裁判员的法律地位和搏击运动的固有风险两方面的因素,减轻或免除裁判员的侵权责任。
简介:使用BIODEX多关节等速测力系统对排球专项大学生肩关节的屈伸、内外旋肌肉力量进行等速向心测试并评价,比较左右两侧的差异。通过分别对比在60°/s、180°/s、300°/s三种速度下左右两侧屈伸、内外旋的相对峰力矩,到达峰力矩的时间、平均功率及屈伸比,发现右侧各项数据均明显大于左侧;两侧屈肌、内外旋肌的肌肉力量的比率差异超过10%,因此须加强左侧肩关节肌力的锻炼。
简介:国际足联反腐败案引发了大家对国际体育组织腐败问题的关注。国际体育组织作为非营利性的非政府国际组织,对其腐败问题监管主要由其注册成立地国依照其国内法来进行,如果其活动涉及到其他国家,其他国家依据属地管辖原则、长臂管辖、效果原则等理论也有权进行管辖。对国际体育组织的监管存在一定难点。从国内法的角度来看,各国立法的差异、国际体育组织的非营利性以及国际体育组织的强大政治影响力和其复杂的人员构成使得国内法对其监管存在难度。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对国际体育组织监管的难点在于:反腐败的国际条约对国际腐败问题只是间接打击,且没有规定各国有引渡腐败犯罪分子的义务,而且条约中"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等概念具有模糊性,是否将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受贿行为列为犯罪也由各国自行决定。而短期来看,有关主要国家应当承担起责任通过加强国内立法强化对国际体育组织的监管,将非营利性组织纳入反腐败法监督的范围,并尽可能多的进行国际合作签订司法协助条约;从长远来看,应思考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律地位以及将国际腐败作为国际司法机关直接审判的国际犯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