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新的研究表明,再保险产品本质上是直保公司的一种融资工具。近几年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快速融合,及公开市场上存在的大量其他融资工具,给再保险公司的经营者提出了严峻挑战,了解再保险产品和其他融资工具之间的竞争关系,对再保险公司的战略定位和规划极其重要。本文首次应用金融中介理论来分析这种竞争关系。分析结果表明,对于资本相对充足、技术水平高的少数直保公司,再保险产品和其他融资工具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完全替代品,在少数情况下属于不完全替代品。但对大多数普通直保公司而言,再保险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直保公司承保风险组合的必需品,毫无疑问,这一类直保公司正是再保险公司的市场目标,而这也正是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所在。
简介: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需要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系列制度支持与保障。现行营业税税制存在税基过宽、重复征税和税负偏重等问题,制约着我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应以“营改增”为契机,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基于不同性质业务的保险业增值税制度,围绕免税范围、抵扣项目和税率水平等方面强化税制的激励效果,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营造良好的税制环境。“营改增”后,对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业务改为免征增值税,以保持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将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的保险业务纳入免税范围,发挥免税政策对责任保险等业务发展的激励作用;以财产保险为主的非免税业务实行抵扣型增值税税制,以达到抵扣链条完整和税负稳中有降的效果;对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实行简易型增值税税制,通过简化税制、降低税负推动保险产业内部分工的深化和产业体系的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