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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结果
  • 简介:本文研究了“任何形式的证据中都包含有人的主观因素”的观点,认为有人的主观因素是人的认识,并不是证据。本文也研究了“证明标准的趋势应是理性和主观的融合”,其适用必然“烙上主观性、内在性和易变性的特点”的观点,认为“融合”也好,“特点”也好,都是自由心证的弱点和弊端,无需追求。本文着重论述了创立实质证据观的过程,指出实质证据观最先孕育于苏联,但最终诞生于中国。《证据法学新论》一书确立了实质证据观及其基本内容,划分了证据资料和证据效力,确立了证据排伪法则,这标志着实质证据观在我国正式诞生。《新证据学论纲》建立了物证、书证、人证的基本理论,建立了证据资料、证据效力和证明的基本理论,确立了事实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实事求是七项原则,找到了实质真实标准。这一切是对实质证据观的充实、发展和完善。实质证据观是证据学的根基;实质真实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根基。这些根基是我国证据法学的基石。

  • 标签: 实质证据观 实质真实标准 证据制度 司法证明 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
  • 简介:一、引言:获知真实的重要性在任何情形下,发现真实都是一项艰巨任务,但在犯罪与惩罚的语境下,发现真实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我们假设客观"真实(reality)"存在,并且人们一般能够以某些适当的方式认定和描述它,以便我们能够合理地区分真实和虚假,几乎没有一项制度安排在呈现"真实"上比刑事诉讼有更小可能。原因显而易见:

  • 标签: 刑事诉讼 德国 制度安排 犯罪
  • 简介:<正>在共和国四十三年的历史中,检察机关存在了三十二年。其间,检察机关的自行侦查工作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顾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历史,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侦查职能的认识,增强对自侦工作发展前景的信心;也有助于我们今天从法律监督职能的角度,研究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科学性和进一步完善的措施,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充分认识自侦工作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检察机关的自侦工作,大致经历了五个阶

  • 标签: 检察机关 侦查工作 刑事案件 侦查权 法律监督职能 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