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引言《磨镜》〔1〕是一本很特别的书,如果不知道所“磨”之镜乃高悬之“秦镜”的话,很多人可能会把它当成一位女权主义者描绘女同性恋的著作-在中国古代,所谓“磨镜”原本指的是因女同性恋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如果说明是“秦镜高悬”的话,便可避免这种误会。《西京杂记》中记载秦代咸阳宫“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硋……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2〕秦镜可洞察人性善恶,是非曲直,以镜喻官,则判案公正廉明,不徇私情。以镜为鉴,法尚平直;所磨之镜,便是教导培育修齐治平经国理事的理想的法律人。《磨镜》的特别之处在于,它虽然是在探讨理想的法学教育,但并非是针对当下法律院系具体课程制度利弊之研析,亦非站在中西比较的层面分析不同法系具体教育设置的问题,而是经由法史学层面检视传统中国法学教育与传统法律观念对于法律人培养之优劣,与当下相映照,以收比较之效,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辨析何为真正的“法律人”,探究何为法之精义与法律人之德性,如何在治事与治国层面上成就法律人之治。
简介:<正>三、首辅司法权与党争明代的首辅行使相权,虽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首辅运用相权,在各个部门安插亲信,以便推行自己的施政纲领,从而形成了一个以首辅为核心的官僚集团,这在当时便被反对派指为朋党。史称“明至中叶以后,建言者分曹为朋,率视阁臣为进退,依阿取宠则与之比,反是则争。”给事中和御史身居言路,是党争的主要角色。“世宗之季,门户渐开,居言路者各有所主。”这正是对官僚围绕首辅形成朋党以及进行党争的揭露。由于明代的首辅毕竟无宰相之名,以官制而论,六部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而不是内阁的属官,首辅无统管六部的名分,“名不正则言不顺”,难免遭到攻击。此外,首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