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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个结果
  • 简介:破产经历了从有罪到无罪再到部分有罪的演变。增设虚假破产罪,标志着我国破产犯罪惩罚体系基本形成。虚假破产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的行为是复合行为,具有手段行为并进入破产程序,行为要素即齐备;该罪应属自然人犯罪,外部单位或人员可以成为共犯;该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为完善破产犯罪体系,建议增设过失破产罪。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绝大多数属于虚假破产罪的行为方式,其中五种可撤销行为作为该罪的行为方式,有临界期限制。该罪与妨害清算罪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进入清算程序,因而必须正确认定罪数。

  • 标签: 破产犯罪 虚假破产罪 犯罪构成 认定
  • 简介:<正>在审理破产还债案件中,人民法院要正确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首先必须正确理解破产财产的概念和界定破产财产的构成。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还债程序中可以用来清算和分配的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它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 标签: 破产财产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破产企业 诉讼时效 经营管理 破产程序终结
  • 简介:破产犯罪立法研究沈贵明一、破产犯罪立法之必要国外破产法中大都有罚则规定。所处罚对象属于刑事犯罪之性质,一般称之为"破产犯罪"。①有关破产罚则的规定大体包括三类:其一,对破产人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处罚;其二,对破产管理人或监查人等具有一定职能的人员...

  • 标签: 破产法 破产犯罪立法 诈欺破产罪 破产程序 债权人利益 规定义务
  • 简介: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破产免责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我国采用有条件的破产免责制度很有必要,并肯定了破产法草案中的免责规定。

  • 标签: 债务清偿 破产免责制度 债务人
  • 简介:本文从跨国破产中涉外破产债权的特点出发,讨论了跨国破产破产债权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指出不应笼统地以法院地法解决一切问题,应以分割制为指导原则,灵活运用法院地法和债权本身的准据法,以求得跨国破产案件的公正圆满的解决。

  • 标签: 跨国破产 涉外债权 法律冲突 法律适用
  • 简介:国有企业破产试点与破产法应衔接张玲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为解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难点之———企业破产问题,最近,国家经贸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劳动部共同制定了一个有关企业破产试点的方案。决定95年将在全国18个城市选择部分亏损严重的...

  • 标签: 国有企业破产 《破产法》 破产企业 上级主管部门 破产案件 国有资产流失
  • 简介:自IMF危机以来、韩国最近几年一直致力于完善破产法,为了与国际潮流接轨做出了一些大胆的立法改革和创举。其中最为引入注目的是,为解决法院面临的破产案件猛增的问题,韩国国会于2016年12月27日通过了《关于设立破产专门法院的法律》,根据该法2017年3月1日设立了破产专门法院-"首尔重整法院",并次日起开始进行审判业务。本文主要介绍和分析了韩国政府从提高法院、法官的"专业性"与"职能性"等角度设立首尔重整法院的经过及其实际成果。在韩国,过去一直由IMF危机时期设立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破产专业庭引领全国的破产审判工作,此次更是果断的迈出一步设立首尔重整法院,其具体成效和今后的发展趋向令各国瞩目。为推进有成效的企业重整,韩国政府在加强新贷款债权人和供应商债权人的保护、预重整制度的完善等方面也做出了重要的立法改革。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监督管理人等的选任和评估,代替破产监督署构想在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内部行政处设置了由法官、律师、学者等专家组成的专业委员会-"重整与破产清算委员会",在个人破产重整与清算领域尝试的法院与金融委员会、信用修复委员会等外部机构的各项联动举措具有一定的启示。此外,关于破产案件的电子化,韩国的改革起初主要着眼于电子文书等的利用,其今后的发展亦值得拭目以待。

  • 标签: 破产法院 韩国破产法 预重整 电子化 个人破产
  • 简介:<正>破产是市场经济中必然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为了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我国在制定企业破产法(试行)以后,又在民事诉讼法中专章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由于破产法律规定比较原则,执行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就审理破产案件中的若干问题作一初探。

  • 标签: 债权人会议 破产案件 人民法 债务人 清算组成员 企业破产法
  • 简介:尽管破产重整制度对于拯救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无论从法律的角度就其自治性和利益平衡进行考量,还是从经济的角度就其成本和效率予以观察,破产重整制度都存在着自身的不足,需要客观理性地予以检讨。

  • 标签: 破产重整 审思 企业财务管理 法律
  • 简介:破产原因是导致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文章对破产原因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分析,指出各国破产立法有关破产原因的规定模式,及我国破产法有关破产原因规定的理解,分析了不能清偿、资不抵债、停止支付、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概念的含义与构成要件。对司法实践中如何进一步完善破产原因的规定提出了立法建议对破产原因规定实施中如何与执行程序、清算程序相互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 标签: 破产原因 不能清偿 资不抵债 停止支付
  • 简介:破产程序中,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直接影响到破产程序的效率和确定性。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法》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采用的是普通诉讼方式,但在诉讼的管辖、诉讼效率等方面规定不尽充分,且缺乏对有争议债权未决阶段债权临时确认规则的设计。建议在《企业破产法》完善过程中,增设有争议债权临时确认规则、协调《企业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之间对于有争议债权诉讼管辖的规定,设计加速有争议债权诉讼的程序。

  • 标签: 破产 破产法 破产债权 有争议破产债权
  • 简介:本文根据恶意破产中行为人通常采用的手段方法,从建立预警系统、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组织职责、严格法律程序、限制破产免责的范围、加大惩罚力度等方面入手,提出防治该类行为的对策.

  • 标签: 恶意 破产免责 行为人 法律程序 根据 惩罚力度
  • 简介:<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优胜劣汰的法则使一些企业兴旺发达,一些企业濒临破产。濒临“死亡”的企业其承载的土地仍然具有它特有的价值,尤其是破产企业原来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使用权,已成为企业的物质财富和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因此,正确认识和依法处理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有利于保护破产企业财产权,而且对人民法院审理好破产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是指破产企业依据法律规定业已取得并仍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利用土地产生效益的权利。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主体的特定性即在清算组处分破产财产之前土地使用权只属于破产企业。二是来源的合法性破产企业原来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使用权不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

  • 标签: 土地使用权 破产企业 破产财产 划拨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 地上建筑物
  • 简介:韩进海运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韩国申请破产重整程序,成为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航运企业破产案。但是我国法院对该起在全球范围内影响极大的案件并不享有破产程序的管辖权。同时基于海商法而提起的优先权导致部分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与破产程序着重于所有债权人平等受偿的目的不符。另外,在目前的立法体系下,我国跨国破产管辖权的立法对管辖权的分配不利于国际协调、规定不具有破产特征、运用仍存在着一定空白等多方面的缺陷,亟需进一步立法的完善和国际合作的推进。

  • 标签: 跨国破产 管辖权 韩进海运破产
  • 简介:<正>所谓破产能力,是指债务人在失去债务清偿能力时,能够适用破产程序,接受破产宣告的资格。从本质上来讲,首先破产能力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的,即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其具有破产能力的前提;其次破产能力是以维护和实现民事权利为目的的,是与当事人诉讼能力相并行的一种特殊

  • 标签: 当事人 诉讼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破产能力 民事诉讼程序 自然人
  • 简介:本文试图借用"公共政策"一词来探讨哪些债权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优先的地位及其政策依据.学理上,破产程序除了将债权的个别实现程序转化为总括执行程序之外,原则上不应改变破产程序开始前后各种实体权利既定的优劣地位.然而,破产法之外的其他实体法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对各种实体权利的优劣,有些实体权利的特殊救济也只有在破产事件发生之时方才凸现出来,需要破产法规范在一般实体法之外创设一些法定的优先权.本文结合我国破产法实施的社会情势和环境,就我国破产分配程序中工资债权、社会保险费、国家税收、侵权行为债权取得优先权地位的政策基础(政策诉求)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 标签: 实体权利 破产法 实体法 优先权 破产程序 债权
  • 简介:现代破产制度由清算主义为主向重整主义为主转变。破产理念也由债务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向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平衡保护为中心迈进。重整计划是破产重整制度的核心,也是破产重整制度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重整计划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破产重整计划制度存有一些缺陷,需要进行完善和改进。

  • 标签: 破产 破产重整 重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