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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刑事责任归责要素的概念界定刑事责任归责要素的概念,首先必须明确刑事责任归责基础的含义。所谓刑事责任的归责基础也就是刑事责任的根据,它旨在说明犯罪人应负刑事责任的理由,即国家凭什么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说,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后为什么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作为刑事责任的根据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是能够作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即从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内部来寻找其固有的必然联系。换言之,“刑事责任归责基础的实质在于,对危害社会的行为和实施了这种行为的人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谴责和惩罚的根据在哪里?”①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刑事责任观,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相统一的社会危害性较

  • 标签: 归责要素 承担刑事责任 客观实害 人身危险性 犯罪行为 犯罪人
  • 简介:就受贿罪的主观要素进行分析,探讨受贿罪故意的认识和意志因素的内容,将“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纳入主观要素的范畴。并将非法占有目的作为该类犯罪的隐性超过要素.进而得出在受贿罪的故意中.存在两元主观超过要素的结论,以期对司法实践作出有益探索。

  • 标签: 受贿罪 主观要素 超过要素
  • 简介:不法是客观的,罪责是主观的,这是大陆法系犯罪论阶层体系构建的通行标准。但随着以罗克辛和雅各布斯为代表的机能主义犯罪论产生及推演.罪责结构的部分要素开始功能化、客观化.被赋予了刑罚目的、刑事政策等规范评价内容。罪责结构客观化要素的实质.在于从行为人是否是在具有选择自由的情况下作出不当的行为决意,转移到行为人有没有按照刑法目的或者刑事政策的需要发挥其应该发挥的意志自由能力。这也正是危险驾驶罪、缺陷产品罪等新型风险犯罪的罪责特征。

  • 标签: 罪责结构 客观化要素 危险驾驶罪
  • 简介:证据法的出发点应该在于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在实现探求案件事实真相上,科学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发现案件事实并非等同于科学研究,在发现案件事实过程中应该受到一定的规制,这种规制除了来自于人权考虑外,历史环境也是事实认定方式无法摆脱的因素.

  • 标签: 证据法 事实真相 科学 人权 历史
  • 简介:形式和实质是法治在现代语境中最主要的争论之一,两者对于正当性和个别性问题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回答。然而,遵循纯粹的实质法治或者形式法治都有可能误入歧途。中国的法治发展不应当依赖某种既定的模式,而应该吸收法治中的形式和实质因素,结合自身问题,在法治的刚性与柔性之间找到平衡点。

  • 标签: 形式因素 实质因素 法律个别化 中间路线
  • 简介:行政执法的过程中难免需要利益衡量,以调整公益与私益之冲突,实现具体个案之正义。利益衡量应充分斟酌权利保障、公共政策、社会舆论与成本效益等要素,为避免利益衡量之滥用,应引入比例原则予以规制。

  • 标签: 行政执法 利益衡量 成本效益 比例原则
  • 简介:行政法律关系中缺乏意思自治的地位平等基础,行政主体在做出行为时缺乏自由选择的空间,行政法律行为的意思有悖于意思自治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与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不能达到完全一致。意思因素不具有识别行政行为的功能,并且其自身的行政属性还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因此,意思因素不是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要素,充其量只能是行政行为成立的特殊要素

  • 标签: 意思表示 行政行为 成立要素
  • 简介:一 “客观的超过要素”的主要观点《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刊发了张明楷教授的《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以下简称《张文》),该文对刑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令人受益颇深,但笔者看来,其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不揣浅陋,冒昧地提出疑问,希望能将这一问题引向深入。《张文》以刑法第129条“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罪”为例,意在处理这样一类的法律现象,即行为人明显出于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对于犯罪行为(更准确地说法应是“危害行为”——笔者注)所造成的结果则出于过失,其罪过形式是故意还是过失抑或其他?如果认为其罪过形式是故意,此类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往往相当严重,其法定刑又比较低,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

  • 标签: 刑法 客观的超过要素 犯罪故意 故意罪责
  • 简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次审议,我国迎来了民法典编纂的新高潮。虽然我国民法典将努力延续民事部门法的立法传统,但依然要面对体系的构建问题,以便协调民法典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在《民法总则(草案)》公布的背景下,民法典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从民法典总则到民法典分则再到整个私法,民事权利要素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民事权利要素的讨论通常隐藏在民事权利本质论之中。一方面,民法典总则作为民法典乃至整个私法的“公因式”,以民事权利要素为体系基础;另一方面,民法典分则以典型民事权利为基础,要求高度独立性和体系完整性,分则是民事权利要素分化的结果,同时构成了流动性私权体系的基础。

  • 标签: 民事权利 民法典 权利要素 权利体系
  • 简介: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管理中的具体化,它有经济、政治与思想文化的基础。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是实现“社会本位”;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内涵是建立市民和村民是社会管理最重要主体的体制和机制,并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的控权;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主化原则、社会化原则、科学化原则和长效化原则;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协同性关系有: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协同性关系,公民、社会组织与政府参与社会管理的协同性关系.行政、经济、教育、法律等社会管理手段协同性关系。

  • 标签: 社会管理 法治化 基本要素
  • 简介:以来料加工、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劳教生产,就其管理而言主要分两个层面:一是生产项目的承接、选定及核算;二是生产过程的管理。在此,笔者仅就生产过程的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一、劳教生产的特殊性劳教生产,顾名思义是指被强制性劳动教养的人员所从事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其特殊性突出表现在生产者和管理者两方面。

  • 标签: 劳教人员 生产管理 教育改造 生产过程 生产劳动 生产效益
  • 简介:我国刑法在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程度的认定上前后矛盾,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刑事责任的差距逐渐扩大,并且假药、劣药如何区分仍未得到解决。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劣药犯罪案件极少,原因在于假药劣药范畴模糊,结果犯的立法模式无法应对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实务需求。从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劣药犯罪行为及完善药品犯罪刑法体系角度出发,有必要取消我国刑法中假药、劣药二元标准的立法模式,取消生产、销售劣药罪。将劣药纳入假药范畴。

  • 标签: 生产 销售劣药罪 假药 劣药
  • 简介:我国目前之所以出现严重食品安全危机,这与我国对食品市场规制选择失当有关,是积多年管理之弊端的总体爆发,政府要最大限度保障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的安全与有序,就必须创新市场规制方式,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最大限度提升行政执行力,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得以实施。政府只有集上述多种合力之功效,才能最大限度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之重责。

  • 标签: 食品市场 规制创新 不安全食品
  • 简介:《刑法》第144条至第148条当中的"明知"为注意规定;鉴于制售伪劣商品罪主观明知的证明困难,"推定明知"是被允许的,但必须遵循严格的适用条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金额是犯罪的成立条件,因此无论以货值金额还是以可能销售的金额作为该罪未遂犯的处罚依据都是不合理的;对于销售金额的具体计算,销售者的实际销售价格应当是比商品标价更重要的认定标准。制售伪劣商品罪的罪数问题,既存在想象竞合犯也存在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时,对于重罪的判断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制售伪劣商品罪,而应根据个案具体判断。

  • 标签: 制售伪劣商品罪 明知 销售金额 罪数
  • 简介:<正>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严厉打击这种犯罪,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依据。正确理解、准确适用《决定》,对于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准确有力地惩治犯罪,促进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人体健康 卫生材料 医疗器械 生产销售假药罪 卫生标准 严重危害
  • 简介:责令限制生产制度是我国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一章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被认为与责令停产整治制度一起实现对旧法规定的限期治理制度的替代与改造.梳理规范与考察实践可知,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新《环境保护法》中责令限制生产的制度性质存在分歧与争议,进而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与后续执法程序的不统一.学界主要在责令行政行为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框架中讨论责令限制生产制度的性质与特征,主要有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措施等观点.辨析制度内涵与行政行为的本质特征,责令限制生产应当界定为一种行政命令,如此界定既符合一般法理,也契合制度演进的社会基础、社会深层结构,发挥其制度功能.

  • 标签: 责令限制生产 限期治理 法律属性 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
  • 简介:我国当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法律法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权益规定不明确,实践操作不完善。亟需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批复和事故行政处罚之间的关系,区分事故处理法律文书,设计权利救济途径,并适时完善整个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更好地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认定 相对人权利
  • 简介:<正>1993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是对现行刑法体系的重要补充,是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有力的法律武器。《决定》中规定的各罪在立法结构上采取了较新的方法,罪与罪之间存在着较严密的制约关系。要准确地理解该《决定》,就要正确掌握其特有的立法结构。本文拟就《决定》规定之罪的适用及刑的适用两方面作初步的探讨。

  • 标签: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销售伪劣商品罪 犯罪对象 犯罪形态 法定刑 立法结构
  • 简介:<正>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人认为凡是产品质量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消费者、用户或销售者都有权直接向产品生产者提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如南京市中的人民法院在94年4月22日开庭审理的一起引起新闻界关注的

  • 标签: 销售者 生产者 被告 民事纠纷 产品质量责任法 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