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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司法公开是国际准则中公正审判权的要求,也是公民知情权的要求.司法公开包括庭审公开和判决公开.司法公开有三种例外,即基于民主社会中道德的、公共秩序的或国家安全的理由不公开;基于诉讼当事人私生活的利益不公开;基于特殊情况下法庭认为公开审判会损害司法利益不公开.国际准则对司法公开提出了新要求,即应当最大限度地公开,以电子形式公开,鼓励司法机关向媒体提供信息,违反司法公开应当有救济机制.

  • 标签: 司法公开 审判公开 国际准则
  • 简介:国际社会意识到,为了给予私人应有的法律保护,应该存在一种对国际金融机构的公众问责机制。在国际法律框架内,当私人利益受到国际金融机构侵害时,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向机构问责:一是向国际金融机构内部的部门投诉,二是向所在国法院起诉。但实践中,这两种途径都没有为私人提供真正的法律救济。也就是说,目前的问责制尚不足以使国际金融机构为其违法行为负责。这种状况不符合国际法对国际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也阻碍了私人受害方享受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在国际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争端解决机构非常困难,适当扩大国内法院的管辖权,限制对“职能必要”过于宽泛的解释,应是一个可行的路径选择。

  • 标签: 国际金融机构 公众问责 管辖豁免 职能必要
  • 简介:对“投资”定义是国际投资仲裁实现管辖的基础,但其欠缺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明确且一致的定义,因此仲裁庭在管辖中必须对此进行解释。自Fedax案与Salini案以来,仲裁庭运用多种方法解释投资,体现了投资定义扩张趋势。投资定义扩张一方面反映了促进投资自由与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要求,但另一方面也产生负面影响,如对东道国外资管制造成冲击,便利外国投资者滥用投资仲裁乃至影响国际投资法治基础。中国作为接纳外资的传统大国与新兴投资大国,其对内经济管辖与对外投资利益等权益也会因“投资”扩张锋芒而受损。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国际仲裁实践中日益扩张的投资定义实现合理限制,从而实现东道国与投资者的共赢并维护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利益。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适格投资 定义扩张
  • 简介:欧盟肩负准宪法性的使命来争取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在外交实践中作为诉讼方和调停者出现。因此,本文呈现了欧盟在世界贸易组织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组织中参与诉讼及在国际法庭中根据"法庭之友"提出建议的法律基础和实践材料。随后,本文回顾了欧盟应第三方或当事方的请求在执行军事、政治、法治和边境任务以控制冲突方面作出的贡献。此外,本文还论及到欧盟在俄格冲突(2008年)、塞浦路斯问题和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边境冲突中的作用。笔者的结论是,充分的证据证明布鲁塞尔总部的相关实践支持《联合国宪章》第33条之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这些出自一个国际组织的实践表明这一原则已在包含所有国际行动者的全球法律体系中取得了重大成就。

  • 标签: 欧盟 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
  • 简介:随着多哈发展回合谈判陷入僵局,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区域、拓展和差异化现象在国际经贸规则发展中愈发凸显。经济全球背景下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动向已然深刻地影响到我国对外交往的策略选择。基于此,我国需要形成清晰系统的对外经贸战略思路和立场:以发展中国家利益为立足点,积极捍卫多边经贸体制的既有成果,并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地缘优势的区域贸易安排,以制度保障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国际经贸规则 区域化 拓展化 差异化 中国立场
  • 简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看,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本在1895年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尽管不平等的1895年《马关条约》把钓鱼岛作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又把钓鱼岛归还中国。无论日本等国对钓鱼岛采取任何措施,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传统国际法上的先占制度,当代国际法上的条约效力、无效和解释制度、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规则以及国际强行法的意义等,为中国拥有钓鱼岛的领土主权提供了坚实的国际法基础。

  • 标签: 钓鱼岛 中国领土 国际法基础
  • 简介:目前国际投资仲裁体制的特点决定了投资仲裁员的临时性、非专职性以及来源的多元性。投资仲裁员与律师身份重合所带来的利益冲突损害了仲裁员的公正性,当事人失去信任,从而进一步加剧正当性危机。身份冲突问题不宜通过笼统的禁止性规范预防,而应从个案着手解决。首先需要当事方与仲裁员对该问题给予重视和重新认识,进而将其纳入仲裁员披露范围,并充分、合理利用回避制度,确保实现仲裁员公正性这一最终目标。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体制 投资仲裁员 身份冲突 当事方 公正性
  • 简介:5月25日,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暨2014年学术年会,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琦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法学会副会长、福建江夏学院副校长屈广清教授当选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围绕涉海经济法制保障和涉外海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学术研讨。

  • 标签: 法学研究 学术年会 法学会 国际 法律适用问题 成立大会
  • 简介:由于缺乏《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的明示授权,国际法院是否有权审查安理会的决议,在国际法学界是有争议的。司法实践以及隐含权力的理论,可以成为国际法院间接司法审查权的法律基础,间接审查权的特点在于审查的效力,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修改之前,国际法院不能宣告安理会决议的无效。安理会的决议按其涉及的内容,分为执行、准立法和准司法三类,国际法院对三类决议分别适用不同的审查标准。

  • 标签: 安理会决议 国际法院 间接司法审查
  • 简介:定点清除是国家运用无人机或特种作战方式进行的有预谋的致命武力行动,其目的是清除在境外的某些特定人员.定点清除目前已成为美国、以色列等国应对恐怖主义或其他不对称威胁的必要手段和核心政策.定点清除在现行国际法框架下不具有合法性,美以两国企图通过扩大武装冲突外延、增设自卫实施条件等“国家法律战”的方式为其披上合法外衣.在现存社会体系中,合法是通过遵循既有规则而实现的,无视国际共识、歪曲现行法律的辩护不可能使美以的武力行动获得国际合法性.

  • 标签: 定点清除 国家法律战 国际合法性
  • 简介:刑事侦查中处于被追诉地位的未成年人正当权利极易被忽视或受侵害,为有效实施少年利益最大化保护的原则,国际公约除了规定未成年嫌疑人享有辩护权、不得自证其罪等一般性诉权外,还制定了侦查组织和人员的专业、犯罪背景调查、特别援助、隐私权特别保护、限制羁押等刑事侦查国际标准。我国已加入相关公约,立法上也在逐渐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案件侦查过程中仍存在着专业实质缺乏、审前羁押率较高、特别援助不到位、案件处理不及时、程序不够简约等差距,需进一步加强与完善,以体现对被追诉未成年人的司法和人文关怀。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侦查 国际标准
  •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沿海国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非生物资源的缴费义务。运用法律解释、语义分析和实证法等方法,将这项费用界定为“国际特许使用费”,其性质是沿海国占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支付的对价。但相关条款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以致该费用在将来执行中会遇到诸多问题。但是这将从法的适用一般理论、现有法律找到依据,并通过转化为国内法、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的协商得到解决。

  • 标签: 国际特许使用 外大陆架 国际海底管理局
  • 简介:回溯国际刑法的历史,虽然个人对国际犯罪负刑事责任之行为形式和内容有所变化,但是国际犯罪之集体属性不能阻却个人的刑事责任却不曾动摇。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25条的规定与早前的国际刑事法律文件之最大不同点,不在于重新界定国际刑法中个人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范围,而是对个人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形式予以了系统

  • 标签: 国际刑法 刑事责任 行为
  • 简介:法律儒家是瞿同祖先生提出的关于中国古代法的一个重要论断,其在国内外产生了持久而广泛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学界对其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认识.文献表明,先秦诸子均认同尊卑贵贱并提倡忠孝,故阶级观念和家族主义是先秦诸子的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而并非儒家的私学.儒家真正独特的思想贡献在于提出了仁和仁政的学说.假若真的有法律儒家,其无疑应该是体现了儒家仁爱学说和精神的法制理想和原则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的落实和安顿.故有重新厘定法律儒家内涵的必要.不过,尽管瞿同祖先生当年关于法律儒家的相关论断需要作出适当的修正,但法律儒家也并非子虚乌有,而却是真实的历史事实和过程.

  • 标签: 典型合同 混合合同 示范法 立法
  • 简介:汉代与罗马的关系研究,文献众多,但仍有研究者犯下常识性的错误。本文首先从宪法角度研究汉罗关系,认为罗马宪法不允许罗马的马其顿行省与汉帝国建立内附关系。其次从国际法角度研究汉罗关系,认为罗马派出使节的理由是法定的,"内附"不在法定理由之列。中国文献记载的这次要求"内附"出于汉帝国对罗马帝国法律的无知以及强烈的我族中心主义。进而认为,面条之路早于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的命名表现了国人的我族中心主义观念.我们应承认所谓的丝绸之路的双向性,把它理解为一条中西互通之路。

  • 标签: 汉代与罗马的关系 罗马宪法 罗马国际法 丝绸之路 我族中心主义
  • 简介:首先,我先梳理一下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因为今天会议的主题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有直接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有两个基点,有时,我将其称为两只眼睛。第一只眼睛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在讲这个目标的时候,一定要讲两句话,只讲一句话是不够的,而且,前一句话要重要于后一句话。前面一句是目的,后面一句是手段。第一句话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句话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和治理能力现代。习近平总书记讲,这两句话一定要连在一起讲,只讲其中任何一句都是不全面的。不能只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 标签: 国家治理 现代化 三中全会 社会主义制度 治理能力 治理体系
  • 简介: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司法审判去行政是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的突破口,因此,司法审判去行政必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的突破口。一、地方党政干预司法审判是不正常的近年来,许多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平反,如河南的赵作海案、湖北的佘祥林案、浙江的张氏叔侄案等等。

  • 标签: 司法审判 治理能力 佘祥林案 司法体系 法官独立 法院内部
  • 简介:一、作为过程的司法改革"作为过程的司法改革"中的"过程"是本体意义上的,对过程本体意义的强调与过程哲学对世界的解释相关。在赫拉克利特"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和黑格尔绝对观念自我发展及其外化的表述中,在马克思"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恩格斯"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的论断里,都表达了世界是发展过程的思想。而20世纪中叶,在由怀特海创立的过程哲学中,过程则被系统地赋予了本体意义。

  • 标签: 过程哲学 人们的存在 本体意义 正当化 现实实有 现实生活
  • 简介:法治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本质要求与路径选择,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设计和实施改革,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行政体制改革的法治应包括行政体制改革权的法治和行政体制改革内容的法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法治必须善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必须处理好改革与立法的关系,促进二者的互动共进;必须以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的方式推进改革,使改革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和强大的力量支持。

  • 标签: 行政体制改革 法治化 求证
  • 简介: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在社会治理各项事务中辅助警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设辅警队伍体现创新社会治理的深刻内涵。建设辅警队伍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形式。但当前辅警队伍存在法律地位缺失、公权私用乱象频发、统一的招录制度缺失、教育管理制度缺失、待遇晋升制度匮乏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明确法律地位、确定法律职责、法制准入机制、教育管理、待遇发展,实现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的辅警法制制度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 标签: 辅警 创新社会治理 公权私用 准入机制 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