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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新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依据1997年刑法无法找到处罚根据,需要补充规定。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犯罪,走私嫌疑人在走私犯罪对象不明确的情况下也可以构成此罪,因为走私对象的特殊性,本罪可能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形成法条竞合。

  • 标签: 走私 禁止进出口 红油 货物物品
  • 简介:国务院2004年12月17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条例共分27条,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3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1986年1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条例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

  • 标签: 进出口货物 原产地标记管理 进口货物 最惠国待遇 国务院 反倾销
  • 简介:为便利进出口贸易的腱康发展,缅甸决定自2005年7月7日开始实行新的贸易规定:按照新规定,允许缅甸的出口收入外汇转账,同时取消过去实行的80%优先商品和20%自选商品的进口规定:按照旧的进口规定,出口收入的10%必须交税,进口商品的80%必须是国家规定的优先进口商品,自选商品额仅为20%,同时,

  • 标签: 进出口贸易 缅甸 进口商品 出台 贸易规定 出口收入
  • 简介:为加强管仓库的管理以及监管仓库货物的管理,海关总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办法》将出口监管仓库分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出口配送型仓库是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国内结转型仓库是指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2)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由出口监管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报直属海关审批。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 标签: 出口货物 海关总署 仓库 监管 办法 管理
  • 简介:国际贸易运输涉及货物的转移占有,占有货物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鹿特丹规则》背景下的货物占有关系却相对复杂.从《鹿特丹规则》相关规定出发,分析其背景下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占有人,以及货物占有关系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认为《鹿特丹规则》背景下货物的占有转移仍有章可循.由于《鹿特丹规则》就各种运输单证或电子运输记录下的货物运输作出全面规定,货方在货物占有问题上的法律地位更加确定,国际贸易在此意义上能得到进一步发展.

  • 标签: 占有 《鹿特丹规则》 控制方 货物交付
  • 简介: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对外贸易总额连年攀升,同时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中的低价竞销行为使得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频繁实施“二反一保”措施。新《规定》是商务部规制出口贸易中企业低价竞销的有益探索。以新《规定》为基础,有必要对出口贸易中企业低价竞销法律规制的含义、性质、特征及价值进行剖析,这不仅可以为解决日益增多的贸易争端提供方法,而且可以为中国创制涉外竞争法律规范提供理论基础。

  • 标签: 低价竞销 法律规制 涵义
  • 简介:一、一个典型案例1999年2月2日,香港A公司为向韩国B公司购买钢材,向荷兰C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C银行於同年2月8日为其开出信用证。1999年3月21日,上述信用证项下钢材运抵汕头港,C银行於4月15日垫付信用证货款後获得进口钢材的正本提单。此后,由於A公司和进口钢材实际收货人D公司未向C银行付款赎单,上述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1999年9月9日,海关根据《海关法》(1987年)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标签: 进出口货物 法律关系 所有权人 1999年 进口钢材 信用证项下
  • 简介:导言承运人历来将货物固有瑕疵所致之货损作为免责事项。12世纪英国发展起来的普通法已将货物固有瑕疵所致之货损列为承运人除外责任,《1893年美国哈特法》第三条规定:“无论船舶、船东或其代理人或租船人对因承运货物之固有瑕疵、缺陷、本性所

  • 标签: 固有瑕疵 承运货物 免责事项 租船人 除外责任 合同生效
  • 简介: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进口申报不实但最终成品品实现出口,由于并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因此该行为的违法认定以及处罚在海关行政处罚实务中产生了一定的争议。作者通过对《海关法》第100条规定和《海关处罚条例》第15条第4项规定的充分阐释,认为从进口申报不实的环节来讲,该申报不实的行为显然影响了海关税款的征收,应当根据《海关处罚条例》第15条第4项的规定进行处罚。由于该违法行为已经符合构成要件,因此,至于成品是否实际出品,不应受事后发生行为的影响,并不影响该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

  • 标签: 行政处罚案 违法行为 货物申报 加工贸易 玻璃钢制品 不实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海关征税工作,应当遵循准确归类、正确估价、依率计征、依法减免、严肃退补、及时入库的原则。

  • 标签: 纳税义务人 关税条例 《海关法》 进口货物 国家税收政策 进口环节
  • 简介:1990年1月13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付78万港元运费和6084万港元延滞费为由,向大连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被申请人卸至大连港保税储运公司仓库的铬矿965.61公吨。1989年10月,香港马菲迪行从菲律宾进口3000公吨散装货物,并同香港文华有限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文华运输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同香港景华船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同样内容的运输合

  • 标签: 货物运输合同 海事法院 被申请人 托运人 延滞费 散装货物
  • 简介:货物交付是货物运输的一个关键概念,它是运输合同完成和承运人责任终止的一个典型标志。一套完备的货物交付制度对海上货物运输和国际货物买卖均具有重要意义。《鹿特丹规则》是国际货物运输法领域晚近一项重要的章法成果,该公约首次以专章形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货物交付制度,较之既有海运公约对该问题的尚付阙如或闪烁其辞,其制度设计殊值关注。

  • 标签: 货物交付 鹿特丹 制度 国际货物买卖 海上货物运输 承运人责任
  • 简介:中国加入WTO后融入世界经济的进程被进一步向前推进。WTO成员国希望能从中得到新的销售市场和物美价廉产品的生产基地,但同时也存在着对可能来自中国的大量廉价产品涌入内国的忧虑和担心。对此WTO成员国已经通过达成一系列关于特别保障措施机制的协议来做好应对准备。这项仅仅适用于源自中国进口产品的规定允许WTO成员国在较为宽松的前提条件下采取保障措施。本文介绍了特别保障措施机制,将它与WTO《保障措施协定》的规定相比较,并探讨特别保障措施在欧共体中的实施与应用,最后从经济政策角度对特别保障措施进行归类和评价。

  • 标签: 保障措施协定 上诉机构 争端解决机制 出口产品 灰色措施 贸易法
  • 简介:长期以来,在国际海运和贸易界,人们普遍认为,提单所具有的货物收据功能来源于大副收据,并且将大副收据视为签发提单的唯一凭据.当承运人滥用大副批注时,托运人只能以提供保函的形式求得问题的解决.事实上,提单所具有的货物收据功能系根植于法律而非大副收据,承运人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并依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采纳或者如何采纳大副批注.当承运人不适当地行使批注权时,托运人和收货人亦可用海事强制令制度和诉讼手段寻求法律救济.

  • 标签: 提单 大副收据 法律救济 海事强制令
  • 简介:航海贸易中多重联系因素和多重管辖依据是海事货物索赔并存管辖产生的直接原因。并存管辖导致多个法院可行使管辖权,是择地诉讼和管辖权之争的必要条件。解决并存管辖所导致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遵循正当行使管辖权的原则确定适于审判案件的法院,避免不公正判决造成对货物索赔船货各方的不公平。

  • 标签: 海事货物索赔 并存管辖 择地诉讼
  • 简介:在近海地区国际贸易交往中,以CFR为国际货物买卖价格条件,可能会出现货轮到达目的港的日期,早于买方收到提单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买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并约定,由买方或卖方或共同向

  • 标签: 国际货物买卖 国际贸易 LOI保函 承运人 信用证 买卖合同
  • 简介:<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交由承运人保管或装船运输,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由于签发提单.承运人除了和托运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外,还和提单持有人之间基于提单而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运输合同项下托运人的权利和提单项下的提单持有人的权利是什么关系?提单的

  • 标签: 运输合同 提单转让 托运人 海上货物运输 交付货物 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