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后苏联时代的法律输送有其固有的多个层面的运作逻辑,这直接影响着法律输送的成效。"仓促移植综合症"乃是西方国家对后苏联国家提供早期法律援助存在诸多问题的集中体现。借鉴以往的经验和教训,西方国家对这类国家进行法律援助的方式近来渐趋呈现三类引人瞩目的转变。渐趋崇尚回应型与协作型的法律输入方式;渐趋重视地方性知识所具有的价值;渐趋采用中立性、技术性以及统一性的模式进行法律输出。不论这些趋势呈现何种具体样态,在实质上皆可被归因于一种语境导向型法律输送认知的更新。这种认知更新可能有利于在更大程度上践行统治集团对域外法律文化所一直秉持的"中体西用"的移植态度。如能利用此种利好趋势,并善加引导,发挥后进优势,便可望成就最佳的移植效果,进而开创未来中国法律变革的美丽新世界。
简介:经济法与劳动法的关系、经济法在法律分类中所处的位置等,均是经济法在最初发展阶段被广泛思考的问题,对于推进对经济法的认知大有启益,迄今反思这一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不容忽视的关键所在。民国时期学者就继受德日学说,将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组成部分,由此廊清民法、行政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证成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存在的合法性。社会法所谓的“社会”,自始就有“部分社会说”和“全体社会说”两种认知取向。目前,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属性的争论,仍然与这种社会观有关。在实现社会实质公平方面,经济法的积极平等观与社会法的消极平等观相互协调。所谓社会本位的法律,不过是权利本位法律的调整。其基础还是权利,仅是有目的地予以限制而已。其法律的目的虽转向增进社会大众的生活,但着手处仍是在保护个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