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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引论刑罚是现代社会中一个如此根深蒂固的制度,以至于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刑罚的世界。自刑罚产生以来,对于刑罚的探讨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迄今为止,关于刑罚的探讨大致上可以划分为三种路径:哲学路径、犯罪路径和社会路径。其中,

  • 标签: 刑罚观 刑罚制度 社会学研究 涂尔干 加兰德 政治神学
  • 简介:面对侦查的学科定位和理论拓展的困境,借鉴和引入法社会的研究方法是一个有效解决途径。系统分析方法、民间立场和经验主义研究方法的引入,可以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侦查方法论体系和理论体系。在法社会视野下,考虑到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的不同,侦查可以形成三类相对独立的理论范畴:直接以侦查实践为对象,以经验实证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经验侦查;以侦查活动中权利与权力相互关系、侦查行为的规范化为对象,以理性思辨、逻辑实证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侦查法学;以侦查活动及侦查活动与其他社会因素的相互关系为对象,以系统分析方法和经验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的侦查社会。三种类型的侦查学理论相互联系,互为补充,构成侦查学理论体系。

  • 标签: 法社会学 侦查学 经验侦查学
  • 简介:有关淫秽色情者历来是我国政府力图消灭的社会“毒瘤”。自上个世纪80年代始,我国政府前后进行多次扫黄专项行动。不仅扫黄工作被纳入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色隋也与赌博、毒品一同成为社会主流舆论和意识形态打击、抵制的对象。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网络色情内容在网络利益链的驱动之下迅速泛滥。由于青少年对网络的依赖性较强,网络色情对他们的影响问题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于是网络扫黄声浪高起亦在情理之中。

  • 标签: 网络色情 扫黄工作 社会学 色情内容 80年代 专项行动
  • 简介:当下,作为政治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体制改革正沿着顶层设计思路稳妥有序推进,全国试点地区的司法改革工作业已完成一定改革目标,并积累出宝贵改革经验。本轮司法改革是坚持顶层设计和地方试点并重而行的,这一方面体现了改革者将现代法治先进理念引入我国的愿景和胆识,另一方面也意图在试点过程中检验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提升改革的实效。

  • 标签: 司法改革 社会学视野 司法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 试点地区 顶层设计
  • 简介:<正>唐纳德·布莱克(DonaldBlack,1941—),美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行为主义法学和纯粹法社会的代表人物之一。布莱克曾任耶鲁大学社会系教授,现为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刑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他的主要论著有《法社会的范围》(1972年)、《法的行为》(1976年)、《社会控制的一般理论》(主编,

  • 标签: 法社会学 布莱克 行为主义法学 代表人物 社会控制 刑事司法
  • 简介:全书以"致力于建立中国的法哲学与法社会的学术传统"为宗旨,精选了我国法学领域及国外著名学者论述"法哲学与法社会"的文章,以中、英、德三种文字出现,基本上反映了中外学者在法哲学和法社会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

  • 标签: 法社会学 法哲学 学术传统 最新成果 法学领域 中外学者
  • 简介:这是托马斯·莱塞尔教授在2003年10月31日所作的退休演讲。文中提到.任何一种人与人之间持久的社会关系都是受到规范调整的。社会规范可以分为有约束力的规范和无约束力的规范。其中,根据其效力来源和适用范围的不同,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法律规范和礼仪规范。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是现今社会中最为重要的两种。尽管它们在强制程度和调整范围等方面有所区别,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共同的根源和内容。

  • 标签: 社会规范 法社会学 埃利希 法律规范 道德律 社会学视角
  • 简介:社会解释方法着重于对社会效果的预测和社会目的的衡量,可谓法律“进化的棱镜”。由于法院所履行的司法权能存在差异,因此社会解释方法在司法中的运用表现为值得区分的两个方法层面,即作为普通法律的解释方法的社会解释与作为宪法解释方法的社会解释。在内容与性质上,社会解释方法司法运用的实体理由可厘定为法规范在社会中的新含义、解释结论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实现新的社会福利三种形态。就转型中国的司法治理而言,社会解释方法的运用对案件裁判具有积极意义,但其操作必须处于必要的界限之内,且应将法律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作为可追求的最大社会福利。

  • 标签: 社会学解释方法 司法运用 司法治理 社会福利
  • 简介:法律社会在当代中国的兴起可以从知识生产的视角予以考察,该文通过检索和评介过去三十年间相关著述的出版情况,初步探讨了法律社会发展的契机与动因,并进一步分析了法律社会在中国社会科学体系中可能的定位问题。

  • 标签: 法律社会学 发展 边缘 中心
  • 简介:与以往刑罚社会思想家不同的是,福柯并不关注刑罚的社会语境或道德基础,而是直接引领我们进入刑罚机制的内部运作,将焦点集中在实际的刑罚权力技术及其运作模式之上。这种“权力的微观物理学”集中体现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之中。在福柯看来,权力运作于完全“物质化”的技术、机制和机构等重要层次上,因此只有对运作中的技术进行仔细考察才能获得最佳的理解。正是在这种视角之下,福柯最终对刑罚制度的核心内容发表了极具洞察力且发人深省的观点。但是,应当注意到福柯的观点也存在某些缺陷。

  • 标签: 刑罚社会学 权力 规训 惩罚
  • 简介:<正>一门严格的法律科学,区别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法理学就在于它把后者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一旦做出这种区分,那么这门法律的科学就立即使自己摆脱了法理学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关于法律的论辩。即形式主义和工具主义之间的论辩。形式主义主张司法

  • 标签: 司法场域 法律学 社会学 法律评论 法律职业者 司法制度
  • 简介:我国“重刑治毒”刑事政策全面体现在刑事立法与司法之中,但其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我国毒品犯罪的严峻态势,相反却阻碍了我国毒品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和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弱化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属性。滥用毒品行为既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也是现阶段人的全面发展和需求层次提升受阻产生的副产品。“重刑治毒”既缺乏合理性,也缺乏可操作性。毒品犯罪与滥用毒品之间具有紧密的正比例联系。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理性认识毒品犯罪的生成机理,并将国家治理毒品犯罪的重心前移至减少滥用毒品(包括减少存量和防止增量)的环节。

  • 标签: 毒品犯罪 “重刑治毒”刑事政策 滥用毒品行为 刑法理性
  • 简介:村级民主选举不同于国家机关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它具有法律性和政治性.在村级民主选举中还存在着程序不合法、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操纵选举、参加选举不积极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一要靠教育,二要靠制度保证.

  • 标签: 村民自治 村级民主选举 中国 基层民主 法社会学
  • 简介:<正>虽然限制死刑与废除死刑已成为世界刑罚发展趋势,但就目前而言,不少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如我国)的死刑还将在一定时间内存在并发挥作用。在这些国家,死刑量刑是国家刑罚权实现的重要方式。在现代法治国家,"依法量刑"是死刑量刑的基本原则,是刑事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刑法平等的根本途径。然而,在死刑量刑实践中,"依法量刑"原则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可能判处死刑案件"同罪异罚"现象还大量存

  • 标签: 被判处死刑 社会学模式 死刑案件 量刑 被告人 法理学
  • 简介:托依布纳的反思性的法社会理论以独特的理论视角解答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反思性的法社会脱胎于“复杂性”碎片式发展的西方现代社会结构,与“复杂化”正在进行中的转型期中国社会结构有诸多不同。借鉴托依布纳法社会理论的问题意识来重述具有中国品格的法社会理论,既要充分考虑转型中国功能尚未完全分化的社会结构特征,又要谨慎对待法治改革中信息和动力的缺乏等法律构造问题:在法学研究的认识论上,坚持“封闭优先,兼顾开放”;在法律实践的方法论中,坚持“功能优先,兼顾功效”。

  • 标签: 贡塔·托依布纳 反思性的法 社会-法律共变 自创生系统 中国法治
  • 简介:本文从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签订“包干到户”的分田密约入手,阐释了“小岗密约”之所以能由农民自发产生的根源,并着重从“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农民觉醒的权利意识和上层意识形态对此的认可,使“分田密约”凸显出前所未有的农民“权利意识”的历史深意。

  • 标签: 权利意识 主流话语
  • 简介:西周封建制是以宗法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套政治制度,它的核心是血缘关系,这套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政治制度维持了四百余年,最终在猿狁的手中宣告终结。周平王迁都于洛以后,历史遂进入东周的格局,质子制度即于此时发端。质子制度是国与国之间以交换身份矜贵的人员为质,表示信任的一种行为。而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它与继嗣制度渐渐发生了关系,周代本身以嫡长子继承制为主,诸侯国大抵亦如此,交质行为则使一种以功劳为准的继嗣关系得以出现。王位继承人本来仅凭血缘关系就可以确定自己是否为适格的继嗣人,而质子制度则让交质关系进入到继嗣关系当中来:衡量一名王位继承人是否是适格的继嗣人,不仅要看他的血缘,还要看他是否曾经出质,是否有功于母国。这意味着继嗣的核心准则有从血缘向功劳转移的趋势。周代继嗣原则的这种变化,其背后是卿大夫作为武力阶层的兴起。为了干预上层政治,卿大夫往往会支持非嫡长子的王子继承诸侯王位,而质子制度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干预继嗣的工具。本文即试图勾勒出质子制度从一种表示信任的行为变为与继嗣密切相关的政治行为的过程。

  • 标签: 封建制 宗法制 质子
  • 简介:随着一些热点司法案件的社会关注度持续升温,甚至被恶意炒作,它们极可能成为一种典型,而热点司法案件一旦被典型化乃至成为司法标杆犹如被戴上脚镣舞蹈,在此过程中,民意的失范和媒体的失德无疑是其发动者和助力器。此类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深陷泥淖之中无力自拔,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亦无力扭转局势。此中,被绑架的不单是当事人,还连带着司法机关和司法本身。司法的悲剧不能仅仅依靠先进的法律技术和精巧的司法体制来应对与拯救,仍然需要依赖道德的救赎与理性的修正。

  • 标签: 司法案件 典型 标杆 绑架 法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