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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个结果
  • 简介:经济社会转型"问题"与"主义"的核心问题是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转型。传统法学研究对经济法学研究有巨大的贡献,但经济社会背景的变化要求我们对现有的经济法学研究方法进行反思,包括"问题"中的具体理论的研究、提高"跨学科意识"及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运用等。我们应该重视更加具体、多元的历史研究方法,特别是对经济史学的研究和总结,重视史学研究与经济法学实践研究的互动,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研究的实践中探求适合经济社会转型经济法学发展的研究路径。

  • 标签: 经济社会转型 传统法学 经济法学 研究方法
  • 简介:社会思潮传播载体的规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这种指导主要通过制度对传播载体进行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传播载体的规范要坚持自我完善原则、党和政府的主导地位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和主导的多样性原则,通过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及道德和技术的手段对传播载体的活动原则、主体资格、从业人员、传播形式及信息使用者等进行规范。

  • 标签: 核心价值体系传播载体规范原则规范内容规范手段
  • 简介:现实中存在的社会失序问题,究其深层原因,是社会转型社会诚信伦理的混乱所引起的。而要实现社会秩序的重建,必须使社会秩序有一个形而,上的依托——诚信伦理。诚信伦理的基础是人性与理性。人性具有建立社会规范、准则的能力;理性具有自发地产生解决、调适合作问题的能力。信任危机给社会生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 标签: 社会失序 诚信危机 诚信伦理 社会秩序 社会转型期 社会规范
  • 简介:中国是世界上单一制历史最长的国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始终存在,导致了中国政治生活中集权与分权的不断循环。如何既能让中央对地方行使有效的控制权,又能使地方在享有一定的自主权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它们的积极性,是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的永恒主题。本文通过选取的中国西部地区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经验实证材料,分析了中国地方经济法治在转型宪政背景下存在的问题及动态调整的可能,认为地方民主制度及制度能力的缺失是理解和解决问题的关键。最后,提出了建立地方利益的表达和协调机制以及通过发扬地方民主加强地方与地方协调合作的解决思路,以期探寻区域经济发展的法治基础。

  • 标签: 区域经济 地方经济法治 地方民主 实在宪法
  • 简介: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法的理论与立法实践已经相当成熟,为各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也为我们处在转型的后发国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充分考察其他国家社会法理论与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法的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是社会法理论研究者的责任。本文试图在较为全面地考察发达国家社会法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法的概念作出界定。

  • 标签: 社会法 概念 体系
  • 简介:近日两则新闻让人瞠目结舌:一则是在温州苍南龙港瓯南大桥一带,杨某在此乞讨了几十年,新来的施某和纪某两个乞丐没把杨某放在眼里,与杨某争抢"地盘",被杨某残忍杀害。另一则是珠海段某在淘宝网向卖家深圳某电讯公司购买了一台三星手机,收到货后发现是水货便要求退货,与卖家多次交涉未果,段某就在淘宝网上给卖家"差"的评价。因为这个"差"评,卖方四人从深圳奔赴珠海将段某砍伤。

  • 标签: 图腾 狼性 社会 三星手机 电讯公司 淘宝网
  • 简介:在风险社会刑法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刑法的任务由保护法益转向保护国民的安全感;预防理念从消极预防转向积极预防;犯罪圈不断膨胀;传统归责理论有所突破。这些新动向使刑法在遏制风险的同时,自身也潜藏着风险:一是不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二是可能导致泛刑法化与重刑化;三是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被弱化;四是责任原则有大范围超越的风险。要消除这些风险,必须平衡好允许的危险与禁止的危险的关系;协调好自由保障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权衡好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总之,“最好的社会政策也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这句名言在今天仍然应当被坚持。

  • 标签: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刑法风险 风险防范
  • 简介:"社会权"系与"个人自由权"相对应的新兴人权,是当代"福利国家"人权的重要内容。"社会权"的国家保障在行政领域主要体现为给付行政。给付行政行为作为一项授益性行政行为,体现为"国家生存照顾"之积极义务,其范畴涉及提供基础设施之行政、社会行政、促进(助长)行政、资讯行政等领域。给付行政行为适用"重大事项保留"原则,主要通过公法和私法协力的方式实施。

  • 标签: 社会权 人权 给付行政 福利行政
  • 简介: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前要着重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社会管理创新势在必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责任 人民法院 人民民主专政政权 应当 胡锦涛总书记
  • 简介:自2008年国家开始稳步推进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工作以来,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宏观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发展也十分迅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分层次、分类别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规模增长迅速,教育试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但在高速发展的背后,人才培养质量却并不理想。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和专业学位发展不仅仅是培养规模的扩大。更重要的是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形成职业化导向的鲜明教育特色,并最终使之成为我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主渠道。

  • 标签: 研究生教育 转型发展 法律硕士 法律职业化教育
  • 简介: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对于消除贫困、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法案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重视。美国1935年就颁布了《社会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把社会救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 标签: 社会救助 法案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体系 自然灾害 社会主体
  • 简介:<正>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发展与社会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农民工作为在这一进程中涌现出的庞大社会群体,却一直处于城市的边缘化生存状态。他们作为国民所享有的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而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权保障缺失现象十分普遍,其社会保险

  • 标签: 法社会学 法律保障 《社会保险法》 用人单位 社会保障权 地方政府规章
  • 简介:近日,渝中区院向区委报送了《2011年度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报告受到区委高度重视。7月17日,区委书记刘强做出批示:“区检察院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注重预防,惩治犯罪成效显著,希望继续保持和发扬,为渝中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标签: 区委书记 转型升级 刘强 中共 职务犯罪 综合报告
  • 简介:基层派出所警察在流动人口的社会控制中起着重要作用,观察其在法律运行中的作为,分析其价值判断的标准为何,有助于厘清和反思刑事法律的价值理念。解决纠纷与保障安全是警察在实践空间内的首要考虑。影响警察价值判断的因素有个人也有社会的,要减弱当中消极因素的影响,不仅要诘问行使权力者,还需要社会的自我反省。案件处理过程中和结果存在的差异是安全和平等等价值博弈的产物。流动人口并不比其他群体更具有人身危险}生。

  • 标签: 基层司法 行动中的法 法律控制
  • 简介: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增强社会活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职责。公安机关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源动力是理念创新,出路是机制创新,保障是队伍建设。

  • 标签: 公安机关 社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洁执法
  • 简介:社会法理论基础的传统理论主要有保护弱者论、社会安全论、社会福利论和第三法域论,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却缺乏现实的可靠性。笔者于前几年大胆提出了社会问题论,但近三年发现社会问题论是基于社会主体协同解决社会问题的义务而立意的,没有涉于社会权利和社会义务关系的研究。于是积极探讨并提出“扶权”论,即帮扶主体有义务帮扶被帮扶主体实现被帮扶权利的理论。这一理论决定于社会法的价值取向——解决社会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与行政法的“控权”论、民商法的“保权”论、经济法的“限权”论形成鲜明的界分。

  • 标签: 社会法 社会问题 “扶权”论
  • 简介: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建立起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为内容的保障体系,但社会保障却呈现城乡二元对立的形态。农村社会保障形态正是在这种二元结构的语境中,接受着经济、土地、人口、政策和法律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历时性地发生了。在这个过程中,农村社会保障形态缺失了农民社会保障权利的实现和政府的义务性支撑,更深层次上缺失了国家法律的规制。解决这种形态的缺陷,需要在法治中实现以生存和发展为内核的基本权利以及社会保障平等权,扩大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的主体范围,逐步消除城乡对立,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协调发展。

  • 标签: 农村社会保障 宪政形态 城乡二元结构 基本权利 平等权
  • 简介:法的阶级意志性并不排斥法是一定社会正义的体现,认清法与正义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理论前提,如果法能反映多数人能认可的价值观、正义观,就可以依此标准来认识矛盾、判断是非,缓和矛盾、化解矛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就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法治基础。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努力用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来指导我们的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

  • 标签: 法与正义 法的阶级意志性 和谐社会 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
  • 简介: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逐步扩大了微罪不诉的适用范围,创新了微罪不诉人员的帮教机制,使本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轻微犯罪行为人重新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目前,检察机关应依托现有资源和司法体制,对微罪不诉人员采用不同的新型帮教模式,并建立微罪不诉人员帮教联席会议、委托帮教、隐性帮教保密等项制度,以更好地教育感化犯罪行为人,帮助其正常生活,远离犯罪。

  • 标签: 微罪不诉 社会帮教 隐性 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