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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我国,对于酷刑的概念和内涵的认识还很模糊,甚至存在误解。目前得到普遍接受的酷刑定义是《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所作的界定。酷刑有其构成特征。我国刑法没有必要单独设立“酷刑罪”罪名。

  • 标签: 酷刑 官方身份 疼痛或痛苦的剧烈性 酷刑罪
  • 简介:软件最终用户责任问题曾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本文在界定最终用户范围的基础上,从平衡的角度出发,结合法律规定,对最终用户责任涉及的一些问题,如最终用户承担责任的原因,合理使用等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我国关于最终用户责任相关规定是合理和适当的。

  • 标签: 软件最终用户 平衡 合理使用
  • 简介: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该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的基础上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该法在第三十七条将共同生活者纳入暴力主体。

  • 标签: 反家庭暴力法 司法认知 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 限制人身自由 家庭成员
  • 简介:<正>1.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公布2.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保障电话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适用本规定。

  • 标签: 信息登记 电信业务经营 信息保护 信息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密管理制度
  • 简介:合同的定义无疑是一个国家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础,但越是如此基础性的问题,越容易引起学术上的困惑和争议。本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的合同定义出发,结合欧洲,尤其是意大利当代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对合同定义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合同的多义性,合同与合意的关系,影响合同定义的因素(尤其是合同概念的"基因型"),合同的定义方式,以及合同与债,合同与法律行为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在合同的多义性以及影响合同定义的因素方面,通过考察不同合同概念的基因型对合同定义的影响,进一步阐明合同概念的基因型对整个合同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 标签: 合同法 法律定义 合同概念的基因型 意大利法
  • 简介:什么是"证券"?"证券"内涵如何,是外延有多大?这是关系到如何明确证券法的调整范围,如何划定证券监管权限的重大问题。"证券"的定义是证券法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既是证券法的一个出发点,又是证券法的一个旋转圆心。一1998年《证券法》出台时的争论在1998年《证券法》颁布的时候,对证券法的调整范围和调整对象就有过长期的讨论。原《证券法》主要调整股票、公司债券,实际上,除此之外的其他债券在中国早已

  • 标签: 制度设计 定义监管 监管制度
  • 简介:经营者反竞争行为的抗辩事由贯穿于竞争法的整个制度体系中。制度和理论上尚未给出反竞争行为抗辩事由的一般定义,导致法律适用容易出现偏差,制度散乱,体系化不足,一些立法的逻辑不严密,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归纳经营者反竞争行为抗辩事由的一般定义。经营者反竞争行为的抗辩事由可以归纳为反竞争行为在满足正常经营所需和促进公共利益两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一定义符合竞争法的基本原理,也与现有的列举式规定相兼容,因而是恰当的。存在抗辩事由不代表反竞争行为一定合法,还需要更大框架内的经济分析。如果反竞争行为利大于弊,则可以得到竞争法的豁免。

  • 标签: 反竞争行为 抗辩 正当理由
  • 简介:<正>网络用户个人数据的民法保护是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而出现的一个新型法律问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网络用户的个人利益,还攸关各国网络产业的长远发展,因而日益引起了各国法学界的高度重视。在赋权的基本思路下,网络用户个人

  • 标签: 个人数据 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利益 民法保护 人格利益 所有权人
  • 简介: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最终用户享有安装权、备份复制权、修改权。笔者从软件行业的发展状况和软件的销售和使用情况出发,分析了这三种权利设定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认为应当本着扩大软件最终用户的权利,限制合理使用范围的原则,明确界定这三项权利的范畴,扩充规定软件最终用户享有运行权和出借权。

  • 标签: 软件最终用户 软件著作权人 软件
  • 简介:投资定义在国际投资协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协定中各种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的中心和出发点,也是将争议提交到仲裁庭裁决的前提。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定义可以建立在财产、企业或商业存在的基础上,其中前两者最为常见。ICSID一般认为,提交到仲裁庭的争议需要同时满足当事方之间投资协定以及ICSID公约对投资的定义。在实践中,仲裁庭发展出Salini标准用以判断争议是否是ICSID公约下投资。通过对2012年美国投资协定范本、欧盟一加拿大投资草案和中国与加拿大双边投资协定的分析发现,晚近的国际投资协定表现出投资扩大化的趋势,并且在内容上有同化的倾向。

  • 标签: 投资定义 Salini标准 ICSID财产 企业
  • 简介:本文首先解释了与软件最终用户侵权责任有关的几个概念以及在我国立法中的规定,然后从历史的、文化的、经济的角度分析了这一规定的合理性。结论是,追究软件最终用户的侵权责任是必要的,但是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在对软件著作权人进行保护的同时应当予以适当的限制,尤其是应当防止知识垄断,以平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以及国家的利益。

  • 标签: 软件侵权 最终用户 合理性 利益平衡
  • 简介:<正>1.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公布2.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服务提供者 管理办法 行政法规 用户个人 信息安全
  • 简介:联合国大会2015年2月13日通过了制定一个海洋法框架内的实施协议的决议,致力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这其中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实施协议的重点内容。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的定义以及法律地位问题是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先决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分歧较大。明确了海洋遗传资源的定义,并从海洋遗传资源的物的属性出发,从实体物和信息两个维度界定海洋遗传资源的法律地位,以期为现在焦灼的谈判另辟蹊径,同时兼顾海洋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公平与效率。

  • 标签: 国家管辖范围外 海洋遗传资源 法律地位
  • 简介:<正>一、引论新近的语言逻辑学表明,定义不只揭示语词的内涵,它也揭示语词的外延。定义理论在中外众多哲学家眼中,因为定义对象问题不同而存在着三种主要的观点:一是如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他认为事物真正的定义除了包括与表达被定义事物的本质外,再也不包括或表达任何东面;二是如维特根斯坦的观点,他认为定义涉及语言符号,是一个关于某个新引入符号或符号组合的陈述,表示与某个其意义已知的符号组合具有相同的意义;三是如康德的观点,他认为定义是在概念的范围内,提供完整的、原初的概念。世界是为主体存在的,这意味着定义构建作为认识对象的世界,在

  • 标签: 监狱学 刑罚理论 多元分析 劳改生产 自由刑 非正式群体
  • 简介:网络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协议是一类新兴的合同,其法律规制关系着对作为新型消费者的用户之权益的合理保护。就性质而言,用户协议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其条款规定应具有"明示"性。除以增进用户利益为目的,运营商不得单方、任意变更协议条款。运营商应负有服务说明义务、告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在行使解除权时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应有区别地对待不同情形下免责条款或禁止性条款的效力。

  • 标签: 用户协议 网络运营商 网络消费者
  • 简介:2001年上半年,美国微软公司、美国奥多比公司、美国赛门铁克公司和美国欧特克公司等4家世界著名软件公司向上海浦东法院提交诉状,起诉软件最终用户。由于上述4家公司在起诉时仅提交了一份由香港调查公司出具的暗访报告,浦东法院以其基本证据不具备形式要件而要求当事人继续做好起诉前的准备工作。此后,微软等

  • 标签: 软件最终用户 中国 美国微软公司 美国奥多比公司 责任界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简介:我国现行(公法)立法在ICP应对用户言论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问题上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却规定了ICP应对用户言论进行全面审查,并且在被禁止言论的判断上采取了非常宽泛的标准,因此实际上是对ICP规定了过高的注意义务。从网络和ICP的特性、ICP在网络言论法律关系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用户言论自由保护等角度出发,立法应该明确排除ICP对用户言论的全面审查义务,并且在被禁止言论的判断上采取“明显属于”标准。

  • 标签: 过错责任 注意义务 表达自由
  • 简介:手机作为网络终端设备,具备了网络终端的一切基本特征.当我们把无线网络中的手机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时,就会发现,无线网络终端用户是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弱势群体.文章分析了网络电信服务中消费者弱势地位加剧的原因,并对网络环境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进行了有益的探究.

  • 标签: 手机用户 弱势群体 法律保护
  • 简介:以实证案例为样本,可以发现格式条款的形式性规制在网络平台用户协议中存在不足,无法有效过滤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呈现裁判冲突、司法适用混乱的现象。这主要由网络合同的特殊性、实务对理论掌握的不足所导致,亟须从传统信息规制转向以内容规制为中心。在内容规制的范式选择上,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根本性审查规范构建抽象标准,具体列举不公平格式条款的类型,从而构建我国网络平台用户协议中格式条款的黑名单与灰名单。在内容审查的双重体系下,遵循从具体到抽象的审查顺序,使理论充分服务于司法实践。

  • 标签: 格式条款 网络平台用户协议 形式性规制 内容规制
  • 简介:从证据学角度,对法医学及其分支学科进行了重新定义和划分。同时,为了从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两个方面理顺法医学的学科定位,尝试澄清了"证据科学"与"法(庭)科学"、"应用医学"与"特种医学"等相关上下位学科和平行学科的概念。

  • 标签: 法医学 证据医学 法科学 证据科学 应用医学 特种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