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界一般认为,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行政主体超过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仍不履行行政职责的违法行政行为,对其适用的判决方式多为履行判决。但是,对近年来有关行政诉讼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法官将于行政主体超过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也认定为拖延履行行为,并且容易将拖延履行与不履行法定职责混同,此外,此类行为还易被程序违法审查标准吸收。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源于对拖延履行涵义的界定不明,从而导致立法对拖延履行的规定前后矛盾,行政审判对此也未形成统一认定标准。在此背景下,拖延履行的本质属性亟待澄清。拖延履行不是行政不作为行为,而是程序违法的行政作为行为,且属于程序轻微违法情形。若不存在其他违法事项,法官只需审查违法行政行为是否超过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即可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简介:目的总结分析抑郁症患者自杀的一般特点,法医现场勘验中的鉴别要点和注意事项。方法收集长宁区2009-2013年受理的抑郁症患者的自杀案例28例进行分析。结果在所收集抑郁症患者自杀28起案例中,女性比例较男性高;自杀者年龄集中于40~60岁及70~80岁两个年龄段,呈双峰分布;28起案例中有先发症状(留有遗书、厌世倾向)的有21例;大部分自杀者自杀地点位于家中;自杀方式多为自缢及高坠等剧烈方式;病程普遍较长,多为10年以上;5名死者自杀前遭遇明显心理应激事件。结论先发症状、长病程、明显心理应激事件是抑郁症患者自杀死亡的明显特点,自缢、高坠及服药等自杀方式以及留有遗书的现场可作为法医现场勘验中的注意要点。
简介:当人们通览宗教和世界观自由的基本权利在过去十几年里的实际运用和法教义学上的发展时,很难忽略其在规范性轮廓上萎缩这一事实。这一现象由构成要件要素的发展上更多地考虑主观标准所承载,并且经由联邦宪法法院在司法判例中对有关限制问题的决断性的、限制性的判决而被强化。因此,相对于依据宗教或者世界观的动机而提起的个人的发展请求,一般的法治国规范的有效领域持续地受到限制。当相关现象的潜在冲突在德国呈现趋势性增长的时候,这样的判断就显得越发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