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9
177 个结果
  • 简介: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其私秘性,就场所而言,隐私通常存在于与社会、公众或他人无关的私人场所。那么,在公共场所究竟是否存在隐私权呢?当代学者普遍认为,人们进入公共场所并非当然地、完全地失去隐私权的保护。在某些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公共场所的人仍然保有相应的隐私。

  • 标签: 公共场所 稳私权 私人信息 隐私权 私人生活 权利主体
  • 简介:<正>基于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和监禁刑罚的需要,被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罪犯,都必须被羁押在一个与社会隔离的场所接受监督、管理和矫治。羁押的实质是对人身自由的剥夺,而人身自由是一个人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依法被羁押的监管对象的合法权利既容易受到被羁押的同伴的侵犯,又容易受到管教干警的滥权或渎职的侵犯,因此保障监管对象的权利既重要又艰巨,成为决定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及教育矫治效果的关键所在。伴随着监管场所管理、教育与矫治日趋规范、科学和文明,我国监管场所发生脱逃、非正常死亡、伤害等事故已经呈现出显著下降趋势。但随着监管对象构成的变化、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监管场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诱发监管场所发生事故的

  • 标签: 监管场所 刑事强制措施 监管对象 监禁刑 监管安全 矫治效果
  • 简介:戒毒工作作为我国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实现平安中国梦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科学发展,已成为戒毒系统当前需要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

  • 标签: 戒毒工作 场所 康复 人民战争 社会治理 科学发展
  •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的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营业性演出场所和营业性电影放映场所,是指市和区、县文化、电影系统和市级群众团体所属的剧场、电影院、影剧场(院)和专业书场。

  • 标签: 营业性演出 电影放映 场所管理 文化局 土地使用权出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简介:本文在研究了我国台湾地区和日本刑法中的医疗行为后,认为我国刑法中医疗事故罪中的医疗行为是指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堕胎等以医学知识与医学技术为行为的准则,直接作用于人体,导致人体的形态和/或功能发生一定变化或恢复的医学行为的总称.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医疗行为 概念
  • 简介:本刊讯近日.蚌埠市禹会区人大常委会就基层文化场所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发现,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仍然有农村文化场所建设和活动开展滞后于城市,边远地区滞后于发达地区等突出问题,

  • 标签: 文化场所 调研组 区人大常委会 城镇化建设 发达地区
  • 简介:娱乐服务场所违法犯罪具有黄赌毒占比较高、手段隐秘狡猾、诱因特殊、易引发连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集中等特点,且呈高发、蔓延态势。检察机关应立足立案监督职能,强化娱乐服务场所违法犯罪的法律监督。1.娱乐服务场所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发生于旅馆酒店、KTV等几个特定娱乐服务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案

  • 标签: 服务场所 违法犯罪 立案监督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事实认定
  • 简介:新加坡从200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根据新法令,工伤事故如果涉及公众或者自雇人士,必须通知新加坡人力部。有关的雇主、住户和医生如果知情不报,第一次将被处以5000新元(约合3067.4美元)的罚,再犯者将被处以1万新元(约合6134.9美元)的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 标签: 卫生法令 场所安全 新加坡 工伤事故 美元 雇主
  • 简介:医疗事故罪是在医疗责任事故的基础上更为严重不负责的医疗业务过失犯罪.自1997年该罪入刑以来,平均每年发生率在1.1%左右,也就是说,每100件医疗纠纷案件中仅1件上升到刑罚的高度.医疗事故罪的低发生率并不意味立法者的轻视,相反,这正是刑法谦抑性和对医务人员特殊保护的体现.本文探讨拟医疗事故罪实务审判中的鉴定现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在具体审判中的参与度以及对医疗事故罪定罪量刑的影响,以了解当前医疗事故罪鉴定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并针对所面临的困境提出初步的解决建议和办法,以明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事故罪之间的关系.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实证研究
  • 简介:Q1:沈律师,您好!我碰上一起医疗美容纠纷,有一些法律问题不清楚,想向专业的医疗律师请教一下,这起美容纠纷的大致睛况如下:2012年6月6日,我因重睑术后10余年至上海某医疗美容医院门诊。同年6月28日医院对我行二次重睑术。术后20天,我主诉眼部不适,查眼部形态尚可,仍有肿胀、疤痕稍红。医嘱定期随访。现在我一直觉得眼部不适,二次手术也没有整好。

  • 标签: 医疗美容 纠纷 医院门诊 法律问题 律师
  • 简介:文化部于2006年11月20号出台《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娱乐场所的经营地点、经营面积、申请程序、处罚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出了“禁区”:新建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含商住两用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和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内,不得设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不得设立在学校、医院、机关内部及其周围。不能和学校、医院、机关相互毗连。意见同时了“底线”。该意见规定,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得小于200平方米;设包厢、包间的,每个包厢、包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单个消费者人均占有营业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另外,该意见规定申请设立娱乐场所的程序中引入了公示和听证制度。

  • 标签: 娱乐场所 文化部 居民住宅区 文物保护单位 营业面积 管理条例
  • 简介: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是宪法所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该权利要求在对场所进行刑事搜查时应当根据一定的基准将其分为住宅和其他场所,并适用不同的搜查程序以体现出对公民住宅权利的保护。西方所普遍接受的隐私权理论为住宅和其他场所的界分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这一点在我国刑事立法存在空白的情况下具有尤为重要的借鉴价值。我国的司法实践应当采用宪法隐私权学说作为区分住宅和其他场所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采用对公众的开放性原则作为判断基准。

  • 标签: 搜查 场所 住宅 隐私权 开放性
  • 简介: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权赋予检察机关,在强制医疗执行的检察监督中,从交付和变更执行、医疗和监管活动以及解除强制医疗等方面进行检察监督,只有积极探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的机制,促进强制医疗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才能保障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强制医疗执行 检察监督 被强制医疗人
  • 简介: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需要从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综合评定,并正确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规划、组成人员等方面亟待改革。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认定 医疗责任事故 医疗技术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 中国